[新聞] 代理教師權益大不同 嘉市、金門聘期一年

作者: saiulbb (Becky♪#是我的拉!)   2020-06-01 21:26:09
1. 新聞來源:
公視新聞網
2. 新聞標題:
代理教師權益大不同 嘉市、金門聘期一年
3. 新聞內容:
2020年6月1日 曹晏郡 陳信隆 台北報導
https://youtu.be/WU6Rwisr7hM
目前全台只有嘉義市和金門縣,是從108學年開始,給所有代理教師完整一年聘期;但以
「兼任行政職」的代理教師來看,卻還是有苗栗縣、台南市、南投縣,以及新北市的非偏
遠地區,無法給滿一年完整聘期,傷害教師權益。
http://news.pts.org.tw/news_images/481084/1590989650c.jpg
同樣都在學校授課,但彼此之間權益大不同,有些教師可能一年領不到12個月薪水。全教
總統計,109學年全台有嘉義市和金門縣,給滿代理教師一年聘期;如果是有兼任行政職
,就剩苗栗縣、台南市等四個縣市,還沒有給滿一年聘期。至於再聘或兼任導師的話,分
別還有基隆市、台北市和高雄市,有給滿一年聘期,其他縣市都沒有。全教總理事長張旭
政說:「兼行政的(教師),他並沒有因為沒有學生,而他的職務就中斷,他仍然會持續
地做。導師的部分,即便是寒暑假,暑假學生離開學校了,但仍然會有一些事務。金門(
縣)跟嘉義(市)就是最符合我們的目標。」
http://news.pts.org.tw/news_images/481084/1590989650e.jpg
http://news.pts.org.tw/news_images/481084/1590989655k.jpg
全教總指出,從105學年開始,檢視代理教師的完整聘期權益,雖然全台有逐年改善,但
進步「牛步」。部分縣市將正式教師員額,拿來改聘代理教師,又苛扣相關費用。而在敘
薪方面,代理教師的本薪與加給,應該由教育部訂定,結果教育部又發公文,通知地方政
府,自訂沒有教師證的代理教師敘薪標準。全教總法務中心執行長林金財表示,「教師待
遇條例施行,所有的教師的敘薪都以學歷來敘,沒有具合格教師證的這個部分,教育部在
105年做了一個解釋,授權各主管機關秉權責去訂定。不僅僅是起敘點會比人家多少兩級
,他連學術加給都還要先被打八折。」
除此之外,因為疫情影響,全台高中以下學校延後開學,也連帶延後休業日期。而根據全
教總調查,全台各縣市都有確實將聘任期延長到7月14號。
4. 新聞連結:
https://news.pts.org.tw/article/481084
5. 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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