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中] 永康國中徵108學年度代理專輔教師

作者: oil365 (月見草)   2019-07-20 17:02:00
臺南永康國中徵代理專輔教師
出缺日期為108/09/01至109/06/30止(惟實際聘任期間以實際到職日至侍親原因消失止)
第一次招考報名時間:108年7月22日(一) 考試:7月23日(二)上午九點
第二次招考報名時間:108年7月24日(四) 考試:7月25日(五)上午九點
第三次招考報名時間:108年7月29日(一) 考式:7月30日(二)上午九點
詳請上永康國中網站下載簡章
二、報名地點:本校人事室,電話:06-2015247轉8060、8061
三、報名方式:檢同有關證件親自或委託代理報名(通訊報名一概不予受理)。
四、報名應繳證件:請自備正本、影本各一份(正本驗畢發還,影本請依序裝訂,本校留存)。
(一)應試者親填「報名表」及「准考證」各一份。
(二)最近三個月內之二吋半身脫帽相片二張,請自行黏貼於報名表及准考證。
(三)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四)大學以上最高學歷畢業證書,但持國外學歷(大學院校以上)證件報考者,需另繳驗
駐外單位驗證之中譯本學歷證明文件。
(五)甄選類科國民中學合格教師證書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所取得之修畢證明書。
(六)切結書。
(七)男性加驗退伍令或免服兵役證明文件。
(八)委託代理報名者,請檢附委託書、委託人及受委託者之身分證件。
伍、報名資格:
一、基本條件: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者(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設籍未滿10年者,不得參加甄選)。
(二)無「教師法」第14條第1項各款之情事。
(三)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第33條規定之情事。
(四)以不適任教師資遣或退休者不得報考。
二、第1、2、3次報名資格條件:
專任輔導教師應具有下列資格之一:
(1) 輔導諮商心理相關系所組畢業(含輔系及雙主修)且具國民中學任教合格教師證書。
(2) 中等學校輔導(活動)科/綜合活動學習領域輔導活動專長教師證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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