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中小] 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成績評量準則

作者: nari900916 (nari900916)   2019-06-28 17:41:32
教育部令
中華民國108年6月28日
臺教授國部字第1080065377B號
修正「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成績評量準則」。
附修正「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成績評量準則」
部  長 潘文忠
https://gazette.nat.gov.tw/EG_FileManager/eguploadpub/eg025120/ch05/type1/gov40/num8/Eg.htm
https://gazette.nat.gov.tw/EG_FileManager/eguploadpub/eg025120/ch05/type1/gov40/num8/Eg.pdf
第十二條  國民中小學學生修業期滿,符合下列規定者,為成績及格,由學校發給畢業
證書;未符合者,發給修業證明書:
一、出席率及獎懲:學習期間授課總日數扣除學校核可之公、喪、病假,上課總出席率至
少達三分之二以上,且經獎懲抵銷後,未滿三大過。
二、領域學習課程成績:
(一) 國民小學階段:語文、數學、社會、自然科學、藝術、綜合活動、健康與體育七領
域有四大領域以上,其各領域之畢業總平均成績,均達丙等以上。
(二) 國民中學階段:語文、數學、社會、自然科學、藝術、綜合活動、科技、健康與體
育八領域有四大領域以上,其各領域之畢業總平均成績,均達丙等以上。
國中畢業標準7大領域4個及格改為8大領域4個及格
無法畢業的比例會降低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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