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 ] 臺南市立北門國中-視覺藝術增置代理教師

作者: aloneamos (該加油了!)   2018-07-26 15:22:50
臺南市立北門國民中學107學年度增置代理教師甄選簡章 (一次公告分次招考)
壹、依據:
(一)教師法及其施行細則。
(二)教育人員任用條例及其施行細則。
(三)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
(四)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甄選作業要點。
貳、甄選科別及錄取名額:
科別 正取名額 備取名額 聘期
視覺藝術 1 2 107/08/30~108/07/01(實際期間以市府核定為準。)
一、如代理原因消失時,應即無條件解聘。
二、錄取之代理教師須協助辦理行政業務(非組長)。
三、上述備取,以補足本次甄選應錄取之名額為限。如甄試成績未達70分,不予錄取,且
經甄選委員會議決議後得予「從缺」,另備取名額得予酌減或取消。
四、本缺額為教育部專案計畫,為三校(本校、將軍國中、後港國中)共聘之增置教師。
參、報考資格:
第1次 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第2次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2.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第3次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2.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3.或大學以上畢業者。
簡章詳見本校校網(http://www.bmjh.tn.edu.tw)或至臺南市教網中心公告下載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