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市外調動的申訴問題

作者: ricefly (米飛)   2018-06-23 09:39:02
各位先進好,
申請市外調動多年,終於在今年以單調方式調入家鄉縣市A校,
5月底也順利到A校報到,通過教評會的審查,
卻在報到後接到A校人事通知,
原先要調出的A校老師被對方(B校)教評會以教學不力(原因不明)為由拒收,
(經查去年介聘會議記錄,這位A校老師已被連續被同一縣市拒收兩年)
在6/15介聘確認會議之前,
我多次向A校人事確認縣市教育處與學校是否會向B校、該縣市教育局提出異議處理,
得到的回應是已著手進行中。
無奈,6/15介聘確認會的結果卻是A校老師仍然被拒收,
並在會議同時決議因A校開不出缺,家鄉縣市也不額外開缺,
因此我、調入我學校的老師(同一連動單調線)連帶退回原校,這樣的結果令人難以接受。
我想請益的是,調動前簽署本人未違反教師法第14條任一款項的切結書,
經縣市審查通過參加系統介聘,達成介聘的縣市卻又以同一法條為由拒收,
原縣市審查是否有缺失?
達成介聘的縣市B校以「教學不力」(具體事證不明)拒收,是否合理?
(據了解A校老師身上並無任何懲處、也無重大違法事件)
如果我要提起申訴還來得及嗎?
我和另一位受牽連的老師在整個過程都只是被通知結果,完全沒有機會為自己發聲,
捍衛自己的權益,就這樣被宣判結果,實在覺得不公平。
請各位先進給予建議,我想再盡力做些什麼,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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