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澳研究:青春期應放寬為10至24歲

作者: sony577 (雙姓:《姓名權》平等!)   2018-01-20 07:25:15
那麼大了還是青少年? 澳研究:青春期應放寬為10至24歲
2018-01-19 15:55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最近澳洲醫學家一篇發表在《Lancet Child & Adolescent
Health》期刊上的研究指出,青春期應該在10歲開始後一直延續到24歲。
據《BBC》報導,當青春期開始時,大腦下視丘(hypothalamus)會分泌賀爾蒙,刺激腦
下垂體與性腺,過去這種情況發生在14歲左右。但隨著健康和營養的進步,已開發國家兒
童進入青春期的年齡,下降到了10歲前後。例如英國在這150年以來,女孩平均初經年齡
已提早了4年。
從生物學的觀點來看,當身體仍然在發展,就還是處於青春期的解段。比如大腦在20歲以
後還在成長、許多人到25歲才會長出智齒。論文主要作者、澳洲墨爾本皇家兒童醫院青少
年健康中心主任索耶(Susan Sawyer)表示,儘管許多成年人的法定權力是從18歲開始,
但對於成人角色和責任的適應要過了18歲一段時間才會發生。
索耶認為,目前社會對青春期的定義過於嚴格,10到24歲更適合現在青少年的年齡界定,
這種改變也會帶來社會改革,例如青少年福利可能要延伸到25歲之前。
不過,英國肯特大學社會學家馬瓦里舒(Jan Macvarish)持反對意見,她強調較高年齡
的青少年,與其說受到體內成長影響,不如說受到社會期望的影響更大。如果推遲青春期
,很有可能讓青少年們變得幼兒化,讓他們失去自我獨立的慾望,而社會應該要對下一代
保持高度的期望才對。
http://m.ltn.com.tw/news/world/breakingnews/2316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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