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地方政府將導護入法,強迫教師,有違法嗎

作者: zhj (小小卡美拉飛上天)   2017-12-05 00:21:01
大家好,又是賺p幣的時間
導護實在是個很有趣的議題啊!
嘉義市政府也的確是神!我把導護給入法啦!!當然不違法囉!
他們用的是 「鐵拳無敵 孫中山」所創立的「五拳憲法」中殺傷力最強的
「行正拳」
這招一出,讓你不服也得服
但是天底下只更最強的人,沒有最強的招式,所以此題還是有解啦!
第一,此要點是嘉義市政府內部規範法令,內部規範到誰?是學校 是學校 是學校
學校總不能叫房子和地皮來負責啊,所以會有一個叫做校長的職位來擔責任
所以上頭就管到校長而已...呼,還好我不是校長,我只是老師
第二,其實嘉義市政府人很好,條文都是幫妳保險幫你出錢訴訟給你補休或嘉獎
根本沒提到懲罰的部分,你今天不爽站,他也沒有要弄你啊!!!
就大家一起向光明.....但是向日葵也不是每枝都對得到太陽嘛...
有100倍付出就給你一點鼻屎大的優待,有沒有很開心?開心^_^
另外不用有違法很可怕的想法啦!
違反行政法很容易的...比如說油門催一下不小心就超過70了
所得稅忘了繳又中了,機車忘了驗車...照明用的紅綠燈(咦?)
以上情況純屬虛構,如有雷同純屬意外
但是千萬別違反中華民國刑法啊...這個就很大條了
第三,嘉義市政府人真的超好,第十條還寫著「學校基於人道及安全考量,
得專案允許情況特殊人員免輪值導護工作。」
你看看,只要你不想站,你就不要去站
因為沒有老師站在那裡擔責任,只讓未成年學生站在那裡實在是太危險了
出了事就是學校=校長要扛
所以基於(校長的)安全考量,可以用專案允許情況特殊(不想站)人員免輪值導護工作
所以大家不要森77呀!嘉義市政府人真的很好,千萬別誤會
喔?!你問我有沒有站導護!!!
我.......有站啊XD (<==超沒說服力)
當然學生安全很重要嘛(屁話)
問題是附近高中女生都會從我們學校走過或騎車過
難得有免費看妹子又有補休的機會,你還不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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