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 ] 大洲國中理化第2號第2次公告

作者: david7689 (david77777)   2017-07-23 23:52:52
106學年度大洲國中第2號第2次公告
壹、依據:
教育部訂頒「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及本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
及代理教師聘任補充規定。
貳、甄選類科、名額、聘任期限:
一.理化代理正取 1人 備取 若干人 (每週上課16~~20節,並依學校課務實際排課需要,
得彈性調整授課節數) (聘任期間:自106年8月23日至107年1月19日止)
1、上開職缺代理(課)原因消失,應即無條件解除代理(課)。
2、上開職缺為「留職停薪」、「長期病假」、「支援市府」、「兵缺代理」之ㄧ者,如
代理(課)原因不成立或消失時,應即結束聘任。
3、備取人員冊列候用,於同一學年內得由同類科之備取人員中擇優遴補,候用期滿未獲
聘任者,不再聘用。候用期間如有違反報名資格條件者,取消候用資格。
B基;萴)N찊伍、報名時間及地點:
一、報名時間:自 106年7月27日 上午 08:00 起 至 106年7月27日 上午 10:00 止
二、報名地點:
地址:本校人事室(高雄市旗山區新南巷5號)。
聯絡人:人事室陳主任。
聯絡電話:07-6661378#51。
陸、報名方式:
一、現場報名或委託報名,不受理通訊報名。
報名表格請至學校網站首頁下載使用。
網址:http://www.dz.ks.edu.tw/
二、填寫報名表1份(黏貼最近三個月內二吋半身照片,並另備1張供甄選證使用)。
三、繳驗下列證件(正本驗後發還,影本書寫「與正本相符」並簽名留存備查):
1、資格證明文件(請依所具報考資格條件繳交以下文件):
(1).中等學校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
(2).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證明書。
2、國民身分證。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4、警察刑事紀錄證明(請向警察局各分局外事科申請,報名時若申請不及,得於錄取報
到時補件)。
5、已退伍或免服兵役者,請檢附退伍令或免服兵役證明文件。
6、身心障礙手冊(無者免繳)。
7、備註:簡章以本校校網公告為主。
二、領取甄選證:為參加甄試之入場憑證,請妥為保管。
三、報名費:0元。
柒、甄試:
一、甄試時間: 自106年7月27日 上午 10:30 起
二、甄試地點:本校。
三、甄試項目與比例:
口試:50%
試教:50%
四、考試範圍:
理化:二年級翰林版單元自選
五、試教時請自行攜帶教具。
六、同一科目有數缺時,依甄選成績高低,由參加甄選者選擇;甄試成績相同時,以試教
成績高低決定錄取名單。
七、總成績未達最低錄取分數80分者不予錄取。
八、甄試規定補充說明:口試:每人以8分鐘為原則,視參加口試人數調整之。
試教:每人以10分鐘為原則,視參加試教人數調整之。。
捌、錄取通知:
一、甄選結果經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後,公告於高雄市政府教育局網站及本校網站並
通知錄取人員。
二、甄試結果公告日期:106年7月27日 上午 12:00。
三、複查成績時間:請於106年7月28日上午10:00前親自向本校教務處申請複查,申請複
查成績時,請攜帶甄選證及繳交複查手續費,未備齊者恕不受理。
玖、報到聘用:
一、正取人員請於106年7月28日 上午 11:00前報到,逾時未報到者以棄權論,由備取人
員依序遞補。
二、備取人員候用期限至107年6月29日止
拾、待遇:
一、本市代理教師自98學年度起均不予採計其職前各項年資,一律按其學歷敘薪,不採計
職前年資。
二、代理教師待遇(包括本薪、加給及獎金)之支給,比照專任教師之規定;但未具所代
理類(科)別合格教師證書者,其加給(現稱為學術研究費)按相當等級專任教師八成數
額支給,並依實際代理之月數,按月支給;代課教師依實際授課鐘點數支給。
拾壹、報名或甄選當天如遇颱風等天然災害,經高雄市政府宣佈停止上班,考試等相關時
程順延辦理,順延報名或甄選日期依學校網站公告為準。
拾貳、附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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