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擁有「準司法」權力的性平會調查小組...

作者: aairtight (隨風亂紛飛)   2016-11-21 21:42:43
擁有「準司法」權力的性平會調查小組,如同在保健室開刀動手術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當性別平等教育被窄化成性騷擾與性侵害的防治,讓學校逾越了教育本份,耗費大多精力
在個案調查,在校園氛圍中已經引發了某種程度的性恐慌。
文:戴伯芬(輔仁大學社會系)
最近一連串的校園性別事件,引發大眾對於校園性別事件的關注,也讓性別平等教育法(
以下簡稱性平法)的修法議題再次浮上檯面。大多數的父母擔心孩子在學校受到性騷擾或
性霸凌,期待透過更嚴格的性平法來保護他們;學校的男性基層教師則在性平法的約束下
「談性色變」;在性平會組織女性過半的要求下,學校的女性行政人員與基層教師被大量
的性平事件壓到喘不過氣來。教育部每年投入不少教育資源來促成性平教育,學校每學期
耗費不少經費來進行性平事件調查。到底我們的學生、教師與校方從性平教育中學到了什
麼?
某位小學校長提到他所面對的難題:小學一年級男同學們在嘻鬧之間拉下女同學的褲子,
校長需不需要通報?如果不通報,小一女同學回家向父母告知此事,校長可能違反性平法
第21條24小時內通報原則,行政主管逾時通報的處分與「偽造、變造、湮滅或隱匿他人所
犯校園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證據」同罪,可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性平
法第36條);一旦通報,這些還沒有性徵的小朋友就可能因為「違反性平法」的性騷擾而
必須接受調查,加諸於身的標籤對於小朋友會造成什麼樣的影響?
原來只是老師要求學生不要玩得過火的日常教導,一旦通報進入性平調查程序之後,造成
他們的標籤;通報之後,有時因違反申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的意願,造成學校日後輔導的
困擾,行為人也被迫轉班、轉校,形成一場校園的性別風暴。
閱讀全文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54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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