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台中市育嬰假介聘問題

作者: Obiwan (ψ-(._. )> (筆記))   2016-08-20 00:00:57
查到「104年高級中等學校介聘問答集」,裡頭就有回答了。
裡頭寫道「另為配合政府育嬰福利政策,故教師服兵役或育嬰留職停薪年資可以採計;如其
他原因(如進修 或侍親)辦理留職停薪之年資,則不予採計」
服兵役、育嬰留停一個是義務,一個是法律保障的權益,都有計入年資喔。
※ 引述《applenews (蘋果)》之銘言:
請問台中市最新市內介聘規定綁三年,
若已服務三年但其中半年請育嬰,
這樣可以介聘嗎?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