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關於quickgun與zamp的終身水桶

作者: YOPOYOPO (痔瘡小天使。)   2014-07-08 15:22:17
先聲明:我完全不認識這兩人。
在本版我也算常露臉了,但自始至終只有跟兩人文字往來,
他們是男是女是圓是方,在哪所學校任教哪科,一概不知。
因此,我要講的事情不涉及私人利益。
如果我認識這兩人還出來幫他們護航,我出門被車撞死。
我,YOPOYOPO所言,句句屬實。
首先,造成處罰的爭議性文章已經被刪除,且是一個月以前的事情,
在缺乏證據以及過時已久的狀況,判到終身水桶,我覺得挺嚴重。
我念歷史不念法律,我缺乏法律常識,這是千真萬確且我很清楚的。
在本版常發文的幾個人中,要比嘴賤,沒人比得過我,這點本大叔很有自信。
至於quickgun與zamp,如果各位去查他們的發文,
會發現這兩人的回文或推文,激動歸激動,但都相當中肯且實在,
只是他們跟我一樣,懶得用有禮(偽善?)謙虛的詞去包裝他們的言論,
但並非出於惡意,只是嘴賤成習慣。
嘴賤技能滿等滿技的我,當然很清楚:言論態度無禮,不等於言論內容無理。
在我發文的此時,他們已經被終身水桶,無法發文。
所以我替他們寫這篇求情文:要罰可以,但處罰應不至於到終身水桶。
教師版如果少了這兩人參與,會少很多實用直接又中肯的建議與迴響。
他們常針對教育現況提出辛辣犀利的批判,也對版友的求助與發問熱情回應。
如果因此而被終身水桶,這是教師版的損失。
我很確定:我說的是事實。
在我混教師版的初期,教師版每篇文幾乎都是紮實批判教育現況與提出建設性改善之道,
到現在只剩互調、問薪資、找代課、譙校/組長、這間私校好嗎、揪出國伴、夢到某校....
當然這些是重要的資訊,但我們越來越只關心自己,少有或懶得去關心大環境。
可能我們無力也無心。
因此,quickgun與zamp願意為了眾多版友的問題與教育環境發聲批判,
我覺得是值得肯定的。
特別是zamp,他(她?)是我少數認定真正言之有物的版友。
各位可以去看zamp的回文,與搜尋zamp在實習教師/教師版的回文與推文,
你當會認同我。
儘管他們的發言態度有時的確直接辛辣或令人難以忍受。
但我相信他們的善意並不等於他們言詞的無禮,
畢竟,他們的言論、意見與回文是值得參考的。
當下此刻,他們無從也無法為自己解釋或辯駁。
而我一向講話不要臉,所以便不要臉的當仁不讓出來講講我的意見。
我希望版主能慎重考慮對這兩位資深版友「終身」水桶的必要性。
這在法律上應該稱「比例原則」吧?
還好,這詞我懂。
當然最後決定權在版主,
但我仍要為這兩個素未謀面,從不認識的戰友講講話。
至少,這是我能為他們做的第一件,或許也是最後一件事。
我說完了。
謹此。
作者: chocolateman (chocolateman)   2014-07-08 16:35:00
second the motion
作者: hanhsiangmax (陪我去台東)   2014-07-09 09:30:00
推這篇。很偶爾來教師版,但對zemp很有印象,非常喜歡他的言之有物、一針見血。
作者: allambiguity (艾妮莫)   2014-07-09 10:01:00
附議+1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