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高雄學生防溺新規 危險區戲水開罰

作者: maybetodo (np)   2014-05-24 19:45:05
民視 – 2014年5月24日 下午2:01..
夏天來臨,為了遏止學生溺斃事件再發生,
高雄市教育局日前發文要求國高中增訂校規,
以記小過方式懲罰到危險海域戲水的學生,
如果有學生溺斃,當年度校長考核不得列甲等,
這將是全國創舉,有校長說,會配合宣導,
但也有家長說,下課後學生的行為,校長管不到,規定不合理。
這是五月12號,在高雄南寮漁港發生路竹高中學生溺斃,
家屬見到兒子尋獲這刻,走路都需要人攙扶,哭斷腸。
就為了遏止學生溺斃事件再發生,
高雄市教育局發文要求國高中增訂校規,
要以記小過方式懲處到危險海域戲水的學生之外,也對校長有新規定。
高市教育局體健科長黃麗滿:
「(學生溺斃)應作為而無作為,沒有落實去推動(危險海域防範),
在校長考績上是要列為考慮的。」
正式實施,將會是全國創舉,教育局強調,拿校長考績,
是因為校長是學校的領頭,希望能達到校方確實宣導危險海域,讓學生能有所警惕。
聲音來源:「如果沒有盡到我們的責任的話,那該受處罰我們也會虛心接受,
可是我覺得那本來都是我們的責任,那我們會很努力去做。」
家長:「不大合理吧,因為學生放學之後要去哪裡,你說校長管得到嗎?」
防止學生到危險海域戲水,卻拿校長考績開刀,有人說只能遵守,
但也有校長私下表示,很無奈不太合理,感覺上像軍隊-連坐法,
而這個規定究竟能發生多大嚇阻效果,仍有待觀察。
(民視新聞 曾依翔 鄭兆佐 高雄市報導)
雖然最近校長團體對老師很不友善
但看到這則報導 還是感覺很誇張
如果真的要動不動拿校長開刀
反而是12年國教升學比較重要
1、以後會考有缺考生。校長考績不得甲等
2、會考學生試場有違規,校長考績不得甲等
3、國中畢業生 有高分落榜者,校長考績不得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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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萬一學生去危險海邊溺斃
學校除了補上一份 來不及的畢業證書外
可能還要補上一份 追加的小過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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