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看到一則新竹的報導
一個學生踩到路邊的水溝蓋 結果整腳陷下去 縫了好幾針
我就想到桃園的道路也常看到坑坑巴巴
有一次 我發現柏油路邊有圓孔洞 差不多一個掌心那麼大
那個應該是道路鋪設之後 為了驗收厚度而挖取採樣造成的
照理說 挖完就要馬上填補起來
那個洞可能是廠商忘記 政府驗收的承辦也沒注意 就留在那邊
如果有個幼稚園小朋友踩到絕對摔 甚至大人都有可能被絆倒
所以我當下打了電話給相關單位
剛開始對方要我留電話 我還有點抗拒
可是好像要留電話才比較方便立案 好像有點道理 所以我還是留了
隔兩天再經過同一個地方 還好已經補起來了
若有看到有些公共設施可能設計或施工有些缺失
建議大家電話就拿起來打 可以的話也順便拍照存證一下
有些可以很快改進 若不改進就上網踢爆
安心在路上行走應該是市民最基本的權利 大家共勉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