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長,不是討拍,是請各位小心,不要像我一樣,
浪費國家及司法資源。
懶人包:向宇文3C買東西,沒有問題的,我恭喜你,有問題的,自求多福...。
以下正文,附上法院判決書:
本人於農曆年前向桃市八德區宇文3C,在蝦皮平台上訂購一台二手筆電,到貨後無法開機
,退貨後,商家主動聯繫我,願意修好後,利用南下返鄉過節,順便送至台中市西屯區給
我。
交易時只開機表示之前的問題已修復後,便表示急著返鄉過年,並表示有問題,商家會負
責修復,並保固一年,我不疑有他,便支付現金九千元後完成交易,回家測試,仍無法正
常使用,旋即打商家24小時客服電話,已無人接聽。
直至隔日,我到派出所請警員幫我聯繫對方,對方只回應叫我自己把筆電送回店家,這時
一旁員警提示,我直接將筆電寄回給對方,到時筆電所有問題都可能推到我身上,想拿回
貨款,可能不樂觀。
於是我找了台中市消保官,對方拒絕出席協調會,存證信函拒收,桃園簡易庭也沒出席,
待11月11日法官宣判對方須償還我連訴訟費用共一萬元,對方也無動於衷。
直到11月17號下午,我連繫對方,對方從頭到尾只有:「嗯嗯、嘿嘿、哈哈等來敷衍我,
」並叫我將筆電送回店家,否則要告我侵佔。
我為了要回這一萬塊,時間成本不計,跑了警局、消保處、協調會,特地北上桃園開庭,
光金錢損失就超過三千塊,還不能向商家求償,審判長說:「這就是打官司的代價。」並
把我要求賠償的金額修改為只有要求對方償還價金。
或許這就是新的賺錢之道,只要你臉皮夠厚,吃定了大部分人怕麻煩,不想跑法院的心理
,最壞的結果就是償還原本的價金,穩賺不賠,還不會被罰。
感謝耐心。
有意與宇文3C交易的站友請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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