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亂丟垃圾桃園出新招 最高檢舉獎金3600元
中廣
桃園市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案件檢舉及獎勵辦法,環保局在市政會議提案,未來會提升獎勵
金比例,由先前10%大幅提高到75%。環境清潔稽查大隊表示,違反廢清法可以處1200元至
6000元,比例提升後,最高可以領到3600元,希望發揮嚇阻力,讓存僥倖心理的民眾不敢
丟棄,提升桃園市容整潔度。(李明朝報導)
任意丟棄垃圾,破壞環境髒亂及生活品質,因此有必要修法來提高檢舉亂丟垃圾包的獎勵
金比例,讓民眾關心環境,也讓不肖民眾不敢任意丟棄。環境清潔稽查大隊大隊長羅文林
表示,廢棄物清理法已經授權給地方政府自訂檢舉獎勵金的比例,環保局有鑒於任意棄置
一整包垃圾造成環境髒亂破壞生活品質,嚴重違規情節更甚於拋棄菸蒂或紙屑的情形,為
遏止垃圾包遭隨意棄置,環保局決定修法提高檢舉亂丟垃圾包的獎勵金比例。
獎勵金比例從10%提高至75%,羅文林大隊長表示,如成案並處以1,200元罰鍰,扣除相關
規費可實領710元檢舉獎勵金;對於累犯將加重罰則,開罰金額最高達6000元,最高可實
領檢舉獎金約3600元。
環保局表示,環境整潔需要靠大家共同的努力,開罰不是最終目的,不亂丟垃圾的習慣才
是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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