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了半年,決定將這件事說出來。
楊梅人請注意此租屋蟑螂:
鄭xx,台南人,約55歲的女性,現在應該是從事房仲業。
經過:
這個人跟我租屋,租約在去年底到期,卻以身體不便為由賴著不走,也不付租金。
一直到1月底,幫這個人出了搬遷費(大概三萬多),而且還幫忙整理這個人的東西,才使
其搬離。而這個人至今卻沒有還任何一塊。(雖然也不指望會還,只要說到這件事,這個人
一定是藉口一堆,聽太多了)
事實上從2019年的年底,這個人就開始拖欠房租。
若您的房客疑似是這個人,可以寄站內信給我確認。若您的房客正好是這個人,建議租約要
去公証,和其談事情最好有第三方在場且知情,以保障自己。這個人剛當您的租客應該還不
會太皮。
押金等到最後沒問題再還,不要跟我一樣給這個人折抵最後兩個月的房租。
簽約時寫的保証人應該是這個人的兒子,他應該是無辜、不知情的,建議打個電話讓他知道
他又被當保証人。
若您是這個人的同事,建議不要與其有金錢上的往來,這個人之前有詐騙過同事。
如果您是這個人的朋友,請儘量勸勸這個人、幫幫這個人不要再這樣下去。
以上,楊梅人請注意自身權益~~
補充一下,若您是此人的鄰居,儘量不要跟這個人往來,是保護自己最好的方法,也許你自
己無所謂,但請想想您的親人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