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來源:自由時報
記者署名:魏瑾筠
新聞標題:陽明高中學務主任以6親屬名義 詐領逾30萬稿費獲緩起訴
新聞內文:
〔記者魏瑾筠/桃園報導〕桃園市立陽明高中徐姓學務主任涉嫌利用承辦總統教育獎、全
民國防教育計畫業務時,以陳姓丈夫、3名兒子還有徐姓胞妹及林姓外甥女共6人名義,申
報相關業務稿費,詐領逾30萬元,桃園地檢署考量7人坦承犯行並繳回犯罪所得,予以緩
起訴1年處分,徐女及其餘6人須於緩起訴確定後半年內,各向公庫支付15及5萬元。
檢警調查,徐女於2016至2019年擔任陽明高中學務主任期間,受教育部委託辦理總統教育
獎相關業務,雖明知相關業務人員不得支領稿費,但她仍自行編撰並於完成審查總統教育
獎芳名錄文稿後,以丈夫等6人名義申領撰稿費,獲取28萬9065元。
另,徐女於2018年至2019年間擔任學校全民國防教育學科中心執行秘書期間,受教育部委
辦全民國防教育計畫,雖明知相關業務人員不得支領稿費,她又自行審查全民國防教育相
關教案,並編撰審查評語等內容後,以其陳姓3名兒子名義獲取2萬307元。
徐女等7人偵訊時坦承不諱,檢察官考量7人犯後態度良好,且詐領的30萬9372元已自動繳
回,予以緩起訴1年處分,其中徐姓學務主任自緩起訴確定後半年內,須向公庫支付15萬
元,其餘6人須於緩起訴確定後半年內分別向公庫支付5萬元。
新聞連結:
https://news.ltn.com.tw/news/Taoyuan/breakingnews/35707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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