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畢業未考取執照 診所聘他當「地下牙醫」

作者: Eowyn (伊歐玟)   2021-03-13 11:50:45
畢業未考取執照 診所聘他當「地下牙醫」代價大
https://news.ltn.com.tw/news/Taoyuan/breakingnews/3464584
2021/03/12 13:27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桃園市某診所45歲郭姓負責人,聘用
醫學院牙醫系畢業卻未考取執照的34歲吳姓男子看診,並指示員
工以他及31歲黃姓牙醫師名義請領健保費, 3年多來請領金額高
達573萬餘元,郭、吳、黃3人都被依違反「醫師法」送辦,郭男
繳回犯罪所得獲緩起訴,另須向公庫繳交 220萬元;吳男、黃男
同樣獲緩起訴,也須分別繳交25萬、20萬元。
檢方指出,畢業於醫學院牙醫系的34歲吳姓男子,他於2013年畢
業後未考取牙醫師執照,隔年起卻受雇郭男的牙醫診所,替病患
洗牙、拔牙、補牙、根管治療等,由於他不具牙醫師資格,吳男
指示2名行政助理,以他的名義請領健保費,從2014年1月至2017
年1月,估計請領349萬餘元。
郭男於2017年 2月另在新北市開設牙醫診所,請吳男跨區支援看
診,並以具有牙醫師資格的黃男名義請領健保費,從2017年 2月
至2017年11月間,總計請領 224萬餘元,全案經桃園市調查處移
送偵辦,郭、吳、黃 3人坦承犯行,並有病患及健保請領資料等
證據,桃園地檢署認為 3人涉犯「醫師法」、「刑法」行駛業務
登載不實文書、詐欺等罪嫌明確。
檢方斥 3人為貪圖健保費及掛牌費用,罔顧病患權益及就診安全,
且詐得款項甚高、惡性非輕,但念在 3人無前科、犯後坦承,郭
男已繳回犯罪所得,予以3人緩起訴;2名協助請領健保費的行政
助理,也被另案簽分偵辦。
作者: ssweet (sweet)   2021-03-13 15:31:00
牙醫師還要這樣幹?不是念畢業就必定拿得到執照嗎?只差你想不想而已
作者: higger (朝鄉而行2016)   2021-03-13 19:27:00
必須花5年變的更大條後才能查到...
作者: truela (溫暖)   2021-03-13 20:03:00
哪家
作者: RINPE (RIN)   2021-03-14 08:51:00
這種通常都是被自己人檢舉的嗎?
作者: MONKEYMI (大海愛藍天)   2021-03-14 14:39:00
這是哪一間牙醫嗄,這樣以後誰敢去?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