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桃園熊貓死亡車禍 林佳瑋要求勞動部檢討

作者: paulpaul23 (名不見經傳)   2019-10-13 00:17:49
※ 引述《doggy1985 (火鍋人)》之銘言:
: 首先
: 我今天在八卦說過幾次
: 桃園市府無法可管
: 富胖達登記營業在台北市
: 其餘縣市無分公司
: 你是要桃園市去台北市檢查嗎
: 其次
: 這是台北市和中央交通部的主要責任
: 今天富胖達和Ubereat
: 成立的營業項目是汽車貨運業
: 在中央
: 是交通部主管
: 依法 公路法及子法規定
: 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
: 都有提到
: 主管機關可以檢查
: 這些公司要按月按季繳交報表
: 從源頭抓出
: 為什麼這些所謂的外包機車不用納管
: 甚至法規都有賦予主管機關權力
: 可以暫停甚至撤銷牌照
: 這樣做
: 這些公司才會感受到痛
: 就像當初uber的問題一樣
: 講承攬或僱傭
: 對他們的營業項目根本無關痛癢
: 政治家看出問題根源
: 政客看到選票在哪裡
一、勞動檢查當然是以「勞務提供地」,也就是俗稱的「上班地點」為原則
桃園市政府勞檢處都已經說要檢查、甚至還要請示勞動部,可能要麻煩您去
八卦版也更正一下。
「桃園市勞檢處坦言外送平台是新經濟模式,沒有個案可循例,將請公司說明、調閱出勤資
料,釐清工作情況,必要時也會請示勞動部,確認有無勞雇關係,才能進一步探究是否有
超時工作等違反勞動法令問題,否則外送員的勞動權利保障可能會喪失。」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91011001749-260402?chdtv
二、交通部也有一定的責任,這我不否認,但是UberEats所屬的Uber連汽車貨運業
都沒有登記 https://imgur.com/iJC8kS2 在這樣情況下,先找勞動部也沒什麼不對吧
三、您說「法規都有賦予主管機關權力可以暫停甚至撤銷牌照」,我是不知道蔡政府
執政這四年是有什麼作為?倒是看到有工會的單位也去了交通部大力呼籲要嚴格執法
林志雄強調,《公路法》第47條規定「汽車運輸業經營不善、妨礙公共利益或交通安全時
,得限期改善或停止營業」,但交通部都未嚴格執法,呼籲交通部應將違法過勞的企業慣
犯勒令停業。https://www.coolloud.org.tw/node/92066
綜合上述,我是看不出來林是政客的任何可能性。
至於有版友認為她主導長榮罷工,事實上也不對。況且她在勞權議題上,包含華航空服員
罷工、復興航空無預警解散案、基本工資等等,也都有相關的論述,我想應該一馬歸一馬
回到立法委員到底該有什麼樣的勞權立場和水準,桃園六個選區10幾個候選人都沒人表態
作為一個勞工大城市,能夠有更多立法委員候選人願意出來討論,應該不是壞事。
作者: kyozwhie (墨玄)   2019-10-13 01:49:00
他就提出問題 看政府要不要解決阿 還是政客
作者: nk (除了累還剩下啥...)   2019-10-13 02:56:00
她還是參選人 參與跟找出問題給大眾知道 是她能做的至於發文要求主管機會處理跟回應 那是當選人才有的權利力
作者: hgame   2019-10-13 07:57:00
不過這些外送員沒有固定的上班地點,還是得去臺北公司查Uber eats在網頁有說跟3家貨運公司合作
作者: sayin ( )   2019-10-13 09:15:00
機車運送沒入法管制
作者: taohua (taohua)   2019-10-14 06:45:00
這個帳號專發她的新聞 還有之前工會選市長的那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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