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12/14(五) 早上10:00左右時,於民生路上之永和豆漿
有一情緒不穩的民眾 點餐時,因語意不清,致服務人員不解其意,而弄錯餐點
令該民眾大呼小叫,於店內咆哮
恰有一顧客離去,因自然咳嗽,致該情緒不穩的民眾,誤認是針對其咆哮之言行
因而追出店外,欲與該顧客「理論?」....推他一把 且打開自行乘坐而來的機車置物箱
當下未知其打開機車置物箱之其意
幸因該離去顧客不予理會,漸行漸遠,而無事發生...
該民眾(下稱怪人)則轉進店內,仍然咆哮店員點餐錯誤之情事,
店內有一其他顧客,不知是否故作咳嗽,引起怪人的不滿,
質問咳嗽顧客,咳嗽言行是否針對他,該顧客反嗆:我不能咳嗽嗎 我咳嗽干你甚麼事
該怪人則挑釁該顧客至店外門口「理論? or 輸贏」
而原先怪人打開的機車置物箱,仍呈現打開狀態,怪人到店門口外,從中取出一把斧頭
便攜該斧頭至店內挑釁咳嗽顧客,店員上前柔性勸阻與制止,
站立於兩者之間,怪人不斷咆哮,顧客見事不妙,避免惹禍,暫屈於淫威之下而不作聲
我個人見怪人拿出斧頭之際,便低聲告知店員立刻報警處理,但店員選擇上前制止
我於衝突升高之際,便謹慎離去,免遭波及,
離去時回頭一瞥,咳嗽顧客默聲迅速離去,而怪人情緒不知是否平復...只見無人傷亡
後續,因我已離去,而無法得知!
只想說 幹你娘勒!
吃個早餐 還可以遇到有人拿斧頭要砍人
操你媽的 幹你娘!!!
害我怕到差點閃尿 只能躲在螢幕後面罵髒話
桃園怪人可以再多一點啊 警察看到這篇還不趕快調監視器去抓人
該名怪人已涉犯刑法346條恐嚇罪與304條強制罪了!
並依刑訴228條:檢警單位知有犯罪情事,即應開始偵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