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剛剛有針對申辦的文件資訊去看了一下
真的幾乎都是講到個資法的部分,
但是但是......總算被我找到了,
如果針對使用的話呢,其實還是要看相關人員會不會檢查跟比對證件上的照片
因為,就像之前萊爾富常常有買早餐豆漿等飲料有優惠,
基本上店員不太會檢查照片 因為就是直接刷卡!
如果是搭乘補助呢???下面是【桃園市老人及身心障礙者搭乘公車捷運補助要點】
票卡採記名方式,應由受補助者本人親自使用,不得轉讓或轉借他人使用;使用時並應隨
身攜帶國民身分證、身心障礙證明(手冊)等身分證明文件,以供查核。
違反前項規定者,本府得停止其補助及使用票卡一年;恢復使用後第二次違反者,
停止其補助及使用票卡三年;第三次以上違反者,停止其補助及使用票卡五年。
另外(桃園市市民卡管理作業要點)民國104年7月2日府研資字第1040170464號令發布
十二、持卡人應妥善保管市民卡,不得出借及轉讓,因出借、轉讓或遺失等行為,造成個
人損害,應自行負責。
十三、 出借、轉讓、冒領、冒用、盜用他人市民卡牟取非法利益或惡意破壞市民卡應用
系統者,依法追究責任。
https://imgur.com/G1BcKm0
https://imgur.com/FhXm1BT
所以阿,基本上不能出借啦!
這邊有高等法院檢察署的資訊
【冒用身分購買優待票,是詐欺行為】
https://www.tph.moj.gov.tw/ct.asp?xItem=54643&ctNode=5088&mp=003
※ 引述《infit (法蘭克)》之銘言:
: 請問有人有沒在用的市民卡可以出借嗎?
: 我本身不是桃園人
: 但因為工作關係需搭乘公車通勤
: 知道使用市民卡有優惠
: 故上來徵求看看
: 意者站內
: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