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嚴禁交易法律/法令禁止之財貨/服務

作者: RobertElvis (收家樂福禮券-站內信)   2018-02-21 01:38:45
1)
本站重申嚴禁張貼任何「法律或政府法令禁止(於網路)交易之財貨/服務」之交易文,包括但不限於:
*槍砲彈藥、煙火(依槍砲彈藥管制條例、消防法)
*毒品、及其生成物(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藥品、醫療器材、嬰幼兒食品(依藥事法、醫療法、衛福部函令)
*隱形眼鏡(依衛福部函令)
*流通貨幣、有價證券(依中央銀行發行新臺幣辦法、證券交易法)
*動物、保育類植物(依動物保護法、野生動物保育法)
*人體之一部或全部(依刑法、人體器官移植條例、民法)
*色情猥褻物(依刑法)
*盜版品(依著作權法)
*菸酒(依菸害防制法、菸酒管理法)
其他未列舉或未來新增法律/法令禁止項目亦同。
2)
本文所稱之「交易」為本站板務管理慣用、通用語彙,其具體定義依前開各該法律/法令所禁止之行為為準。交易標的包括但不限於實體貨幣與有價證券、任何形式虛擬貨幣(含批幣)、以物易物、各形式服務 等。
3)
所有新增之相關違規文章,發文之使用者無條件受該板一年以上水桶禁言、且無條件退文處分。各看板請依本公告修正板規中相關處分之規定,修正前一律依照並僅得依照本公告進行處分。
三年內於本站第二度受相關處分確定之使用者,受停止板務服務一年以上處分。
4)
任何技術性規避法律/法令之文章,例如以「外盒」、代稱 等掩護實質交易者,以最嚴格標準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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