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9-28 23:08聯合報 記者張裕珍/桃園報導
桃園市有210處社區活動中心,卻有多達147處沒有使用執照,影響後續修繕,多名議員昨
天質詢,社會局長古梓龍說,許多社區活動中心是早年由地方捐地興建,土地並非公有,
已要求加強消防安檢,保障民眾安全。
桃園市社區活動中心不少,以桃園區為例就有陽明、新埔、莊敬、汴洲、龍岡等11處活動
中心,供社區開課、聚會使用,多處都有取得建照與使照,反觀其他行政區的社區活動中
心大多沒有使建照,楊梅區15處活動中心使用執照掛蛋。
市議員陳志謀說,龜山區有17處社區活動中心,只有1處有使用執照,「市府應該要做榜
樣」,想辦法正視土地問題,才是根本的解決之道;市議員劉茂群也說,社區活動中心若
無使照,就該做好消防安檢或進行老屋健檢,不該讓民眾暴露在危機之中。
社會局人民團體科指出,因多數社區活動中心為早年由地方仕紳、廟宇捐贈土地,沒有建
築執照,也沒有使用執照,現行法規若要補照,建物須為公有土地才行,補照有其困難度
,但新建活動中心一定會有使、建照。
社會局指出,社區活動中心沒有使照,就無法進行大型修繕,像是部分地區有意替活動中
心增建廚房,因此卡關,但仍能進行小型修繕,若地方有補強、補漏水等需求,都可向區
公所提出計畫申請,將會編列預算因應。
對於欠缺使建照難以大規模修繕的活動中心,社會局也要求每年都要辦理消防安檢,發現
滅火器等不合格項目,都會請公所立即改善,以保障民眾使用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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