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體論》之二 論老子道經上

作者: YHN0987 (YHN)   2013-07-31 08:21:24
道體論
通玄先生述
 
論老子道經上
  道者圓通化始,德者遂成物終,生成既彰,二名斯顯,息用歸宗,即二常一。
即二常一,故道無德外之通,德無異道之契。即一仍二,故道位化通,德標成遂,
常一常二,二一圓通,圓通辨別,故名道德。
問曰:所言道者圓通化始,是何等始?
答曰:是物性之始。何以得知?章云德者遂成物終,則知性起於道,形生於德。
問曰:若然者,何故經云道生德畜?
答曰:從本推元,故以道為生,形立亭毒,故號之為畜。
問曰:性始之本,為是有名,為是無名?
答曰:皆得。
問曰:若是有名、是無名者,何故經云無名萬物(母)(註:原文疑漏"母"字),不言有名?
答曰:道者通生之稱,通生則有跡,有跡則可名,是以可道可名,非常者也。然
道體廣周,義不局一,今所以寄荃於絕冥者,蓋欲鄙麤跡,顯妙宗,以可悟耳。
問曰:廣周之道,與物為同為異?
答曰:常存常異。物以道為體,道還以物為體。一體之上,即有善惡是非,死生
逆順。譬如魚因水而生,還因水而死,如人因地而行,因地而倒,還因地而起。
  
問曰:經稱道生德畜,復云生之畜之,是謂玄德。前言道生,後言德生,何也?
答曰:前言道生者,推功於本。後言德生者,論其形分之實生。何以知其然也?
陰陽體合,生化化立,而陽居尊。君臣位乎,共治功成,而歸元首。萬物之體實
生於德,宗本窮根,故日道生。道生混成之體,無名之始,理周萬物,妙極環中。
恍兮惚兮,不可言有,其中有物,不可言無。居上不皦,處下不昧,迎之無首,
隨之無後,莫知所由,不可致詰。而無狀之狀,無物之象,不言之言,言滿天下,
形名既著,凡聖乃分。然凡不自悟,必積感以求通。聖不棄物,亦因機而設教。
機教參差,乃有萬殊,約其一應之跡,所謂道德。道以圓通為宗,德以自得為義。
圓通則無理而不通,自得則無性而不得。圓通無名,無名而強名。自得無得,就
功跡以顯稱,稱有功德之跡,德以勤行為首。強名無名,道以日損為先,勤而行
之,無行而不備,損之又損,無累而不除。道德兼忘,玄同物我,故能大盈若沖,
其用不窮,其大無外,其小無內,周流變化,無所不為。是以萬物芸芸,形名動
植,罔不資道德以成形。經云道者萬物之奧。故至人老子,應跡周世,發揚玄風,
用救於時,故標道德二名,以為教目。然教不自顯,顯必有由。窮其所由,本於
老子。象帝之先,名之日老。應變化生,名之為子。教體圓通,故名日道。至理
不變,稱之曰經。四品之先,名之日上,故曰老子道經上。
問曰:混成以何為體?
答曰:以空無萬有為體。
問曰:若以空無萬有為混者,混體與道,為一為二?
答曰:亦一亦二。
問曰:請辨所由。
答曰:亦二者,混據體收,彰名曰道;就體通,為稱(通)(註:原文疑漏"通"字),通
收義分,故曰亦二。亦一者,道無別通,就收辨通,混無別收,收通為目,故曰亦一。
問曰:既言混能通收,萬物通者即為混,混即是物,物即是道,道物無別,何所可修?
答曰:明修是體上差分,混上本無修義。將教詰體,殊非其類。
問曰:混成之與大象,為同為異?
答曰:亦同亦異。何以得知?大象是名,混成是體,名體義別,故知是異。然則
名無別體之稱,即名此體;體無異名之混,即名為體,故言是同。
問曰:若然者,混成大象,二義可得相收不?
答曰:皆得相收。差之則異,混之則同。若論其實,名無實外之名,故能以實收
名。若就名辯義,實非名外之實,故名得收實。名實一體,相收何嫌。
問曰:章云大象無體,混成為體。若混象無別,所以一有一無?
答曰:大象是名,混成是實,名始召實,豈得同哉。
  
問曰:名之與實,何先何後?
答曰:更為先後。若就體而言,實先名後,就義而辯,名先實後。
問曰:既言實先名後,何故不先言於實,乃先論大象,後言混成?
答曰:將欲辯義,非名不顯,名義雖彰,體稱未立,故先標大象無體。然則象不
虛設,必有妙實,妙實周圓,故日混成。
又問:所言混成者,為混成自說混成,為物說混成?
答曰:皆得。混成自說混成者,混無別混,即物為混,所說之物,不離於混,非
混而何?故日混成自說混成。物說混成者,既物有差,差即非混,所說是物,豈
得混乎?故曰物說混成。前言混說者,人身自說身。後言物說,就身差分,以口
說身,非為身說,故言物說。
問曰:所言道體虛寂者,以何為虛。以何為寂?
答曰:體無質狀,名之曰虛。理無音響,目之曰寂。故曰虛寂。
問曰:虛寂者,為是體家體,為是教家體?
答曰:俱得。
問曰:請辯所由。
答曰:虛寂名同,所表有別。何以得知?今言教道者,玄超形表,表居物外,顯
道在清昇之鄉,言物在穢累之境。將欲鄙穢入真,故寄標遠稱。所言體道者,道
體本寂,始終常無,常無之理,無所不至,故曰體道。
又問曰:所言體道虛寂者,與混成之體為同為異?
答曰:亦同亦異。
問曰:請說所由。
答曰:虛玄之體,混寂無別,故名曰同。混據收物,寂則無體,故名為異。
  
問曰:寂則無體者,為離混明無物,為即混是無物?
答曰:理處本一。今明混寂之體者,就真妄之義別,若就妄辯體,即寂常混。經
云有物混成,先天地生。故知始終而無不混。若就真辯體者,即混常寂。經云容
與大化,寥寥本無,大空任寄,即色隨消,得知今日之有,即體常寂。
問曰:萬物之體有實非虛,安得以有質之體,用為無也?
答曰:萬物之體,從業而感,冷穢無恆,事從心轉。譬如目有翳,見毛輪之在空,
目翳既除,毛輪自滅。人業既今,則三界亦無。
  
問曰:據真則混體常寂,就妄則寂體常混,為混寂常隔,復有通時?
答曰:妄除即混為寂,真染即寂為混。真妄無定,混寂從機,通隔之義,略判如
此。
問曰:若混寂無定,真妄從機者,今妄真去,混寂定不?
答曰:既言寂顯於真,混興於妄,真妄既無,混寂安寄。亦無混可混,亦無寂可
寂。
  
問曰:若真妄名絕,混寂亦無者,非混非寂,竟何所名?
答曰:混據生化標名,寂就除妄為稱。今將欲入玄,故說寂以遣混,寂混既除,
亦無寂可寂。寂既無寂,竟有何名?故經云無名萬物之始。論云非言非默,義有
所極。又云:可以言論者,物之粗者也;可以意致者,物之精者也。言之不能辯
,意之不能察致者,不期精粗焉。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