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更改水桶~

作者: winnielove (芙妮\( ̄▽ ̄)b ☆)   2017-04-20 23:37:03
因為有人去申訴,因此小組長來信更改水桶內容,
「   經檢視板規無分身處分條款,與累犯應以使用者經水桶處分後再犯計之,較為
    合理。另板規亦無惡意挑釁行為之相關罰則。
    故針對此案予以改判,請板主於五日內發佈更正水桶處分公告。
    (一)使用者 irasyaimasei 水桶處分更正為 7 日。
    (二)使用者 whatsup1989 水桶處分更正為 14 日。
    (三)使用者 standfacing 取消水桶處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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