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bomb621 (炸彈)
2012-04-14 01:08:54各位親愛的朋友:
關於在「東海花園」籌建「楊逵文學公園」一事,我這兩日的po文,受到十分廣大而具體
的迴響,令我幾乎是「受到驚嚇」,也體認到臉書的豐沛力量。謝謝各位。
其實,我的第一次po文,單純只是抒發感想,無意說明與公部門整個交涉過程,也無意訴
諸媒體,更沒想到要再發起什麼運動(這麼多年了,有些不敢再夢想了)。
由於沒有任何「運動」動機,我只當成「心情日記」在寫,因此,對於楊家從奔走成立「
楊逵紀念館」到「楊逵文學公園」的漫長歷程(從1985年楊逵辭世即開始),以及相關細
節,在那篇文章中,都沒述及。那篇文章只是以3年前我們提送「意願書」未果為主題。
而此前與其後的其他細節,則不是那篇文章的重點。然而,這兩日面對媒體訪問,我思考
到,仍然必須完整說明,以免被斷章取義,才又連續寫了幾篇。
我一向認為,做為一個公民,必須勇於表達自己的政治立場。我的政治立場一向清楚透明
,毫不掩藏,我對國民黨長期保持批判立場。然而,在論述「文化遺產與歷史空間」這個
問題時,卻絕非針對個別政黨與官員,而是在反思台灣社會與政治主管當局,長期以來面
對文化遺產與歷史空間的輕忽態度。
20餘年來,我們也接觸過其他黨籍市長,家屬們在與市長同黨的省議員、市議員、縣議員
的大陣仗陪同下,前去市府「請願」,希望以「楊家將所屬土地(一甲地的三分之一)捐
給政府,由政府受理捐贈,並負責規劃籌建『楊逵文學公園』,楊家負責募款籌組基金會
來營運管理」的策略,來完成「楊逵文學公園」的理想。
但結果卻也是無功而返,過程甚至使我父親一直有「向政府乞討東西」的屈辱感,那次之
後,他曾說,不願向公部門討東西了。
相形之下,胡志強市長的確略勝一籌,他無法允諾以「文化景觀」來保留、並整體性規劃
「東海花園」,但承諾保留墓園,並且應允在「台中文學館」中,以一個小空間成立「楊
逵專區」。
這個允諾確實比前者好多了。但我要強調,這並不是我們的首選。一來,我們並不是真的
想放棄原來的夢想;二來,我們本來並不想在「台中文學館」中,以「楊逵專區」成為特
別的存在。這是在奔走多時之後,疲倦而無奈的認可。更何況,即使文化局今日來電,表
示原案不變,然而,自2010年初在市府面談之後,到我前日po文之前,我們都未接獲後續
通知,又有地方大老不斷來「傳遞無望的信息」,自然會困惑懷疑,是否五都選後,原案
不再提起?
這兩日,媒體追問我,你對市府的回應覺得如何?滿意嗎?我想,首先要肯定「原案不變
」的誠意。但是,市府難道是在「照顧家屬」嗎?我必須強調,我們在說的,不是「楊家
」,而是「楊逵」,是一個「文化公共財」,只是沒人出面做,而家屬碰巧願意出面做而
已。因此,即使是「楊家」出面,「楊家」也不是「楊家」,我們不是為了「楊家」要做
這件事,「楊家」也沒想要「住在」楊逵文學公園裡。如果是為了「楊家」的利益,那麼
,很簡單啊,貧窮的、一直負債到我結婚生子的父親,早就在1985年楊逵過世後,把土地
變賣掉,家族分食了,但父親一再說:「楊逵生前沒賣掉花園,做子女的不能任意把它賣
掉,要做成一個公共文化空間。」
無論怎麼想,奔走成立「楊逵文學公園」,對「楊家」都確實沒什麼好處,辦活動累死人
,募款很困難,寫計劃跟公部門要經費,更是痛苦萬分、仰人鼻息。台灣的公部門,無論
是中央或地方,無論是哪個縣市,從不曾搞清楚,他們不是在「施捨家屬/照顧家屬感受
」,而應該為了本地有這個「文化資產」可以「利用」而感到富裕飽滿才是啊。
兩年多前精心策劃的記者會,會場寥落,最後我們自己說給自己聽,當天,努力幫我佈置
場地的學生還哭了呢。沒想到這次Po文竟能擦槍走火,意外引起關注,應該是因為「都更
案」的風潮。於是,我想,也許有機會返回我們的初衷,把東海花園變成「楊逵文學公園
」,也就是擴大市府「墓園」的構想。
首陽農園的原址,現在是地窄人稠的市區(台中技術學院對面),更不可能以故居保留了
。楊逵早在1962年3月就來到大肚山,建設東海花園,火葬場、殯葬用地,這些都是後來
才出現的,由於這後來出現的火葬場、還未具體執行的「殯葬用地」,而認為「此地不適
合營造文化空間」,竟而捨棄這個歷史空間,我們認為是本末倒置了。
雖然身在花蓮,但我有再發起運動的熱情。相信公部門也需要透過群眾的運動力量,來為
他們加持。我們的訴求:不只是「楊逵墓園」,要「楊逵文學公園」。
可以邀請大家一起來嗎?
大家一起來,第一步:
4/28日「春光燦爛‧走唱楊逵:楊逵文學音樂節/台中場」
活動內容及活動網頁:
https://www.facebook.com/events/3361925164379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