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正義的算法 毛小孩議題(有雷)

作者: Luluyi22 (益氣用事嚕嚕啦)   2022-07-02 23:25:49
正義的算法 EP.11 - 12 主要圍繞在一位藝人連妍霏的虐狗風波案件,
飾演妍霏的就是演過《我的婆婆怎麼那麼可愛》的黃姵嘉!
(這幾集客串陣容真的都非常不錯耶,讓人好奇後面的客串驚喜~
但其實去維基百科就會被不小心暴雷哈哈,所以沒事不要去查XD
https://i.imgur.com/45TBE2Z.jpg
稍微讓人出戲的是,現實也有一位很紅的陳妍霏演員,講到妍霏就一直想到他哈哈
https://i.imgur.com/dXjhBLp.jpg
好啦進入劇情重點!
妍霏因為被爆出虐狗影片,
所以被寵物食品公司要求解除代言合約,而互相告上法院
對方又多次放狗來嚇妍霏,使其做出防衛性舉動,讓他的名聲更加敗壞,
一度讓案件的發展非常不明朗
後來妍霏才坦承,在他小時候其實有過被狗群嚴重咬傷的過往,住院療傷許久,
之後就對狗有了極大的恐懼
但為了工作形象,他仍接下許多與狗同框的廣告、公益活動等等,
忍住自身的恐懼完成工作
案件真相原來是妍霏多年前為了支持好友公司,
願意接近無酬幫忙代言品牌,後來公司賺錢後,
反而不想支付妍霏的代言費,想故意黑他解除合約以更換另一位價格較低的藝人代言
https://i.imgur.com/Q79zX6l.jpg
在開庭階段,劉浪說的話讓我印象深刻:
「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狗被當成了毛小孩,喜不喜歡狗
從選擇題變成了是非題,喜歡毛小孩就是有愛心,討厭毛小孩就是無情...
只有當毛小孩變成了加害者,主人才會承認他不是小孩,而是動物。」
https://i.imgur.com/CPzinHe.jpg
我家也有養狗,我覺得有的時候我爸媽戒心也有點低,
畢竟自家狗當然對主人很好,但對陌生人的話變數還是太多了,
平常遛狗有的時候也打開牽繩,我常常都看得很緊張,
雖然目前是沒有陌生人被咬傷過,但就覺得除非是專門遛狗的場所,
不然還是牽著比較好,其實路上還是有很多怕狗的人,你們並沒有錯,
大家應該互相體諒,養狗的人也要為他人著想,牽好自家的狗~
不知道大家對毛小孩議題的看法如何?
畢竟大家如果討厭小孩,覺得哭聲很吵之類的就很正常,
如果怕毛小孩的話,就很容易被貼標籤,或被說沒愛心,
也是挺不公平的...
作者: CityXTL   2022-07-02 23:36:00
劉浪那段話真的很有感觸! 為什麼一定要接受動物 不接受就要被針對不接受也不會去傷害他們啊啊啊
作者: kakashi71 (zoro71)   2022-07-03 00:12:00
從小就怕狗的人,推劉浪說的那段~而且我也不太能接受狗狗坐到公用的椅子上之類的(雖然我很愛看狗的影片跟照片,但對真的狗就會害怕)
作者: Gwaygo (維尼GO)   2022-07-03 00:29:00
我超愛黃姵嘉!每集都有不同演員驚喜客串~好期待哦
作者: a8112210 (腦袋空空)   2022-07-03 01:59:00
真的 這段好有感,其實毛寶=恐龍家長的概念,等真正出事就推得乾淨
作者: a39452011 (kulakulafu)   2022-07-03 02:54:00
姸霏我婆其實名字不一樣陳姸霏有裂開
作者: ultraexcell (一品)   2022-07-03 06:27:00
這集陳柏霖演到笑場...徐總真是屌
作者: venusmoon (豬頭老婆)   2022-07-03 08:11:00
小時候被狗嚇過 劉浪那段話很認同
作者: Trofauk2 (戳到點了~)   2022-07-03 11:40:00
我覺得怕狗的人的確會有那樣的反應,大家應該要互相體諒...
作者: ku11345812 (章魚燒大哥)   2022-07-03 13:10:00
其實片尾就有演員名單了
作者: OrzstO (你以為我傻啦!)   2022-07-03 14:13:00
陳柏霖笑場那段真的超好笑,我一直重複看,跟著一直笑XD
作者: bettyuu (Sara)   2022-07-03 15:07:00
我一直以為連妍霏是陳妍霏演的…看這篇才知道是黃珮嘉XD
作者: nsk (nsk)   2022-07-03 20:27:00
陳"姸"霏VS妍霏兩個妍丶姸字不一樣
作者: Singsslove (小芯芯)   2022-07-03 21:17:00
羨慕妍霏從後面環抱劉浪…我也想要啦!!!
作者: boblegirl (泡泡泡泡龍)   2022-07-03 21:21:00
雖然狗貓都超可愛,但的確也要尊重有不同想法的人們,只要不互相傷害就好!
作者: shating5566 (shating)   2022-07-04 00:14:00
齁!怎麼每次都是劉浪出手,什麼時候才能看小顏打勝仗呢
作者: lowrowpai (羅平)   2022-07-04 00:21:00
我身邊很多人都對毛孩過敏,像這樣也是沒辦法的事…
作者: art33910 (MaryMay)   2022-07-04 05:21:00
我有時候看到沒牽繩的大狗都會有點緊張,但就加快腳步走過去也就還好,現在毛孩咬傷人的事情好像也比較少見了
作者: Lurain5566 (露雨雨)   2022-07-04 05:35:00
推正義的算法,新出兩集也好看!
作者: Yusin870617 (瑄鬧的小護士)   2022-07-04 05:43:00
我也想要劉浪帥律師幫我打官司~
作者: Failove5566 (肥肥愛5566)   2022-07-04 06:11:00
有時候事情的真相真的不只表面看的那樣,但受到媒體影響,要保持中立客觀真的好難…
作者: WO0820 (kevin)   2022-07-04 09:03:00
這概念把毛小孩換成同性戀不知道能不能成立
作者: venusmoon (豬頭老婆)   2022-07-04 10:26:00
樓上,我覺得可以!但如同boblegirl大所言,不互相傷害!
作者: WO0820 (kevin)   2022-07-04 11:34:00
樓上 我覺得現在社會觀感是不行 呵呵
作者: homefisher (homefisher)   2022-07-04 14:09:00
你也可以帶入異性戀看看啊把性傾向拿來類比毛孩???
作者: befree (桃子)   2022-07-04 14:32:00
從小就怕狗+1真的推這一段 怕動物真的不是罪QQ
作者: WO0820 (kevin)   2022-07-04 16:59:00
venus大 馬上就有人說不行囉 我親身體會也是不行家魚 討論看看而已 帶入異性戀的目的是什麼?不太懂
作者: yclamp (艾希德)   2022-07-04 17:17:00
主要差別還是人與動物的差別
作者: Greein (GreenY)   2022-07-04 18:07:00
把整個族群和性傾向類比在一起是在偷渡什麼呢?怕狗類比到人應該是怕人,畢竟怕狗是針對整個群體,不是只怕「有特定行為的狗」,而世上也的確有對人的恐懼症(社交焦慮症都算)。即使出於宗教或各種因素對同性戀不能接受,尊重其權利,自己好好當個異性戀就好。不然現在是有人違反你意願,強迫你進行同性性行為嗎?劇中就算怕狗,陳詞中也說了不是自己怕狗就會對牠們進行差別待遇和偏見對待,她還是能做到敬業工作和不傷害狗隻,只是不愛狗,立不了愛狗人設罷了。
作者: sindy520 (Sindy)   2022-07-04 19:18:00
看完那段陳詞第一個想法跟woo820大一樣
作者: Greein (GreenY)   2022-07-04 19:58:00
其實不用換成異性戀,代入黑人更直觀,畢竟異性戀是主流,感受不到那種荒謬感,而種族歧視已是公認的不可接受,不像同志還能測風向。這段陳詞是針對劇中案件,並設有幾個前提才得以成立:「女明星怕狗但營銷愛狗人設,以愛狗人設接代言,實際上怕狗被網民輿論引導成虐狗,怕狗是因為過往的心理創傷,不是出於惡意」故此這段話不是放諸四海皆準,是用來反思「未知全貌,不予置評」的道理,不是拿來合理化排斥異己的藉口。
作者: homefisher (homefisher)   2022-07-04 20:16:00
G大真厲害 拿黑人來類比的確更能呈現荒謬感 不過可能也會有人拿BLM來反諷吧(攤手
作者: im885636 (克拉拉站起來)   2022-07-05 01:17:00
笑場那段真的好好笑
作者: WO0820 (kevin)   2022-07-05 09:32:00
G大 排斥異己這帽子可不能亂扣 這邊誰排斥了?
作者: bibo188 (Prime)   2022-07-05 10:00:00
意見不同請用箭頭表示 詳見板規A違規噓文會被警告
作者: Greein (GreenY)   2022-07-05 18:26:00
該段陳詞原是在傳達,理解那些與我們選擇不同,徘徊在主流價值觀以外之人。卻被摒棄前提,拿來當作不喜歡任一可代入群體的萬能理由,好不諷刺。
作者: venusmoon (豬頭老婆)   2022-07-05 23:12:00
從台詞有感延伸,有規定不行嗎? 「排除異己」這帽子也扣太大、太恐怖,上面有誰說要把這拿來當成排除異己的理由嗎?都說是以不傷害為前提了。所以,每一件事都一定要喜歡才行?
作者: Greein (GreenY)   2022-07-06 00:53:00
我提到的好像不是你指的那種情況,但我就順便把話說得白一點,一般人其實不會特地問:「好像不可以說自己不喜歡同性戀/黑人/原住民(請自行代入)」會這樣問的,泰半是清楚自己「不喜歡」的理由恰好踩在線上,可能引起爭議才會用試探的口吻(作用跟經典的「先說我沒有冒犯的意思」差不多),並且不給予任何細節或理由(比方「不接受但給予尊重」和「不接受並差別待遇」,前後者就有很大的區別),至此其實沒什麼,但是,當他人向其說明:「為何這樣會有問題或在何種情況下才不傷人」的時候,就會擺出一副:「看吧,我親身試驗就是不行」的受害姿態,而這,才是他真正想傳達的部分。再說白一點,一般人不喜歡一件事物,通常不至標籤到整個群體,你不喜歡香菜,不會把所有辛香料一起拖下水,標籤到群體,基本上都帶著以偏概全(即使難以自控的心理創傷也是),而以偏概全是生活中常見的一種現象,比方看到一件性侵女性的案件,便脫口說出「異男都是準性侵犯(我真看過差不多的句子)」這種話,問題在錯誤的行為,卻牽連了整個性別,只不過異性戀身為絕對主流,這樣的標籤無法對其構成太大傷害(反過來對非主流就會是重傷),所以我們在生活中常見且慣用,但這其實是大有問題的。最後,根據我真正的親身體會(2018年的全民公投),不喜歡同性戀是壓倒性可以的,10個人裡面,大概能找到7個知音。
作者: venusmoon (豬頭老婆)   2022-07-06 09:55:00
這樣的說法很有道理,可以接受了解。 自己在表達時,也會盡量不要落入同樣的窠臼。
作者: WO0820 (kevin)   2022-07-06 10:09:00
但事實上 說一下不喜歡同志 馬上就會有人說反同 排除異己
作者: Greein (GreenY)   2022-07-06 15:39:00
說實在的,比起不喜歡同性戀(看多也就淡了),更令人觀感不佳的,其實是現實中佔據絕對強勢話語權的一方,只因為有人不認同或稍作質疑,就把自己擺在被迫害的位置(但和他不喜歡的非主流族群不同,即使被反駁,他的實質權利也不受丁點的影響)。當我看到那一句就知道,這是在借題發揮,因為這人的邏輯其實是,他可以無理由地對他不喜歡的族群宣揚好惡,他人卻不能選擇不要附和、不滿足他,然道不同不相為謀,他有權利表達好惡,他人自然也有權利選擇要不要與之為伍。不過遭遇反對意見就覺得受盡天大委屈的話,或許該慶幸自己不是身為同性戀或任一少數族群。
作者: immoi (侯小佑)   2022-07-08 13:11:00
你可以說你不喜歡同志啊,別人也可以說你反同啊,有什麼問題?連別人有不一樣意見都不行,是獨裁政府是不是?
作者: pigergod (小廚師)   2022-07-08 22:35:00
可以不喜歡,但是不准別人跟你享有同樣的基本權利就很扯,你算哪根蔥
作者: venusmoon (豬頭老婆)   2022-07-10 01:19:00
不喜歡就是反,有這樣的邏輯哦。也要過度解釋了吧。我不喜歡巧克力不等於我反對它的存在。懂嗎?絕對認同任何人都有表達不同意見的權利
作者: Greein (GreenY)   2022-07-10 06:08:00
畢竟人有著感知且可以交流的,不能指望「人」跟「物」一樣沒有相應的情緒。假設有同性戀上網,如常地瀏覽文章,然後看到了網上一位陌生人宣告不喜歡同性戀,對方不是針對惹惱自己的行為或特定個體,只是直接掃射了他不認識、可能也沒接觸過的廣大群體,對成千上萬素昧平生的不特定人士傳達厭感,我想身為同性戀的一方很難不從中感知到一股惡意(也無從逃開),而這陌生惡意的來源甚至無法自察,因為在他的認知中,自己說出不喜歡就不該有人感到不舒服,所以,當有人指出不妥和陳述不悅之意,他重視的是無法暢所欲言的不痛快,澈底忽略自己的言語同樣引人不適。這種不喜歡是反或不是呢?畢竟在其認知中,大抵一開始就沒把同性戀擺在彼此尊重的位置上。這種程度的言行大概屬於所謂的「微侵略」,和正大光明的歧視相比,或許沒那麼十惡不赦,但別指望牽涉的群體在聽聞後會給予正向回饋,太強人所難。
作者: Armour13 (鎧甲)   2022-08-01 10:37:00
不接受就不要接代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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