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我們與惡的距離 王赦你在假掰甚麼?

作者: winterrain (冬天的雨)   2019-04-11 13:37:19
: 「國家怎麼可以殺人」「其他國家處置死刑是死亡原因是謀殺,在台灣卻是他殺,這
個很
: 荒謬」
本人略懂法醫學
看到這句時我覺得很搞笑很出戲
編劇功課沒做好
死亡原因是指 一個人導致他死亡的原因
如心因性休克等等
他殺是指死亡方式
台灣死亡方式有五種
自殺 意外 自然死 他為 他殺
並沒有謀殺
他殺 就是指一個人因為他人的故意行為而死
如果一個人被人所殺
在台灣就是指他殺
謀殺什麼的 是美劇看太多了
: 所以他的意思就是國家按照法規,執行死刑是謀殺,而國家是不可以殺人 = 國家沒有

: 走生命的權利 = 廢死。
: : 王赦說:「我知道他會死阿,但我沒想到他會這麼快....他前面還有52個死刑犯,為

: 麼
: : 要跳過那些人這麼急著把他處死呢?」你身為律師,你怎會不曉得死刑犯處決本來就

: 用
: : 按照定讞的先後順序?這話聽起來就好像路上被警察取締然後靠北說「其他人也違規

: 為
: : 甚麼只抓我?」有本事就督促立委修法,死刑犯一個一個照順序處決。講這話才是真

: 在
: : 訴諸民粹
: : 「......就好像告訴社會大眾,我們國家可以合法的殺人」對!沒錯,在還有死刑
存在
: 的
: : 前提下,國家暴力就是可以合法的殺人,想要廢死就直接講不要講這些543
: : 「我沒收到通知,我相信他的父母也沒有.....為什麼不讓他跟他的家人見最後一面
: : ?這樣合法嗎?合情嗎?合理嗎!!!???」
: : 對!完全合法,身為律師,一定知道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到底為什麼一定要通知他
家人
: ,
: : 讓他跟家人見最後一面?你也知道這完全合法,所以接下來又說了「合情嗎?合理嗎
?」
: 。
: : 挖,法規講不過,就跟人講情理?法律人不是最討厭法盲刁民不講法律而只講所謂人

: 義
: : 理嗎?法理自助餐,好吃嗎?
: : 「.....他殺了人就該死,但不代表我們民主法治要一起陪葬!那為什麼我們還要兩

: 的
: : 時間去開庭調查甚麼,直接那時候一人把他捅一刀捅死就好啦!.......就算真的罪

: 確
: : 鑿,判死刑沒關係,為什麼國家要這麼粗暴的奪走一個年輕人的生命?」
: : 沒錯,基於尊重民主法治,我們沒有當場一刀捅死他,而是透過司法審判他,不然
王赦
: 你
: : 這兩年來是在睡覺嗎?判了死刑定讞你就知道一定有這一天來,也給了你足夠時間去

: 濟
: : ,雖然很官腔,但就像劇中新聞的旁白一樣:「法務部次長表示李曉明一案經最高法

: 三?
: : 定讞,並且確認均無獲得赦免或其他暫停執行事由,法務部對死刑犯人權保障已臻
完備
: ..
: : ...」你自己也說罪證確鑿判死刑沒關係,那你能講出到底粗暴在哪嗎?民主法治又
哪裡
: 陪
: : 葬了?編劇自己也想不出來嘛,所以又只能煽情的訴諸情感面了
: 在絕對毫無冤獄的可能性,提出非常上訴,除非廢死也不可能更改判決的情況之下,
一件
: 死刑案就打個八年十年,只是浪費司法資源,檢察官、法官、律師浪費時間跟金錢都
是我
: 們繳的稅金,我寧可這些資源投注在其他有1%冤獄可能的案子上,而不是這種罪證確
鑿的
: 案子。
: 拖延時間到底有什麼意義?
: : 「我到現在還不知道他(李曉明)到底為什麼要這樣做.....他死了以後就再也沒人
: : 知道了.......」
:
作者: fruitmonster (努力代買中)   2019-04-11 13:45:00
編劇:因為王赦喝醉了亂講話也是很正常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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