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我們與惡的距離EP5,6(有雷)

作者: ttnakafzcm (燦's)   2019-04-07 23:56:03
其實針對鄭捷案我一直有疑問
如果我沒查錯的話 非常上訴是檢察總長才能提
為什麼會有律師送訴狀到最高檢晚了13分鐘的這件事
當時我一直一頭霧水 如果是檢察總長才能夠提非常上訴
為什麼會是律師送訴狀?
不過當初鄭捷案爭議多的很 他前面死刑定讞的人也很多
卻只挑他 且未通知辯護律師及家屬
被質疑是正常的 不過再講下去就扯到政治有踩線可能了
所以我這邊就不扯這個了Orz
不過對於喬安的做法 我可以理解他為何失控 但是作法我不能接受就是了
扯爸媽就算了 李曉明的事情說真的不關妹妹的事情阿> <
作者: vincentx5566 (文森)   2019-04-08 00:21:00
還是要律師提上訴 檢察總長要不要受理或駁回吧可是檢察總長總不會每個案子都去檢視看有什麼錯誤吧不然上篇那鄭捷的寫狀子要提非常上訴是? 雖然我也是公職考生這邊我看到時也覺得怪怪的
作者: adsl22121927 (xddddddd)   2019-04-08 01:16:00
關於非常上訴的部分實務上的作法是由辯護人寫狀向檢察總長聲請再由檢察總長決定要不要提當然檢察總長也可以自己提這跟法律規定並沒有出入哦法律並沒有禁止辯護人向檢察總長聲請非常上訴而且很實際的說要檢察總長自己提非常上訴是很困難的事因為這代表檢察體系過去的控訴都是錯誤的沒有人會主動拿石頭砸自己腳另外我認為程序正義的探討重點並不是「能不能讓辯護人提上訴」而是在於執行的速度過快這會讓辯護人難以即時反應應該這樣說
作者: flyindeepsky (deepsky)   2019-04-08 01:40:00
執行前沒有知會律師團與家屬
作者: adsl22121927 (xddddddd)   2019-04-08 01:42:00
一個已經運作許久、但卻未被明文化的行政實務模式,卻因為特定個案而被打破,你是否會認為這樣違反了程序?你所認定的程序,是已經明文化的規定,還是連行政慣例都包含在內?
作者: flyindeepsky (deepsky)   2019-04-08 01:44:00
那麼媒體為什麼會比律師與家屬更早知道這消息?
作者: applepie0505 (蘋果派)   2019-04-08 02:58:00
拉到憲法層次,執行死刑前未通知律師及家屬,是否有違正當法律程序而在制度性保障不足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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