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麻醉風暴2醫療場景詳細解析 - part 6(上)

作者: HZYSoft (PCMan)   2017-10-02 21:45:04
原文發在: https://www.facebook.com/pcman.im/posts/1727510800621923
公視-麻醉風暴 2 最近都流行要配著解說看第二次,你聽說了嗎? XD
第六集演到再次發生復仇爆炸攻擊,大量傷患湧入急診,而原先桀驁不馴的熊崽,在挫敗
中成長,逐漸融入成為團隊中的一員。
此次的醫療場景豐富,專業知識量大爆發,加上高速節奏,連觀眾都可以感受到那種壓力
和緊張,但製作團隊絲毫沒有因為資訊量大,就鬆懈了考證細節的努力,依舊高水準!
我們再一起來欣賞這些細膩之處。本集資訊量過多,我決定拆成上下來寫,這是上集。
片頭前情提要,提到陳顯榮除了車禍,同時還有心肌梗塞,不知道大家聯想到什麼?第四
集熊崽說陳的血驗出類嗎啡藥物。嗎啡類是臨床上常用的麻醉和止痛藥物,使用過量會影
響意識。開車昏睡 + 驗出止痛藥 + 心肌梗塞,這不就完全符合劇中的虛構藥物 AM2 的
性質?不負責任劇情猜測,陳的喉糖裡面被摻入的,應該正是 AM2,復仇者決定讓他自食
惡果。這也和第一季類似,同樣是由麻醉藥物的安全性議題來帶出後續的風暴,可算是致
敬前作。
(插播醫學知識,嗎啡類藥物主要副作用是便秘和抑制呼吸,影響心臟比較少見,使用正
確的話安全性不錯,臨床上甚至可用作心肌梗塞胸痛的止痛。但歷史上止痛藥引起心肌梗
塞確有其事,此藥名為 Vioxx,但他不是嗎啡類而是消炎藥,上市後追蹤證實會導致心肌
梗塞,最後在全球下架賠款)
上集經過開胸手術急救的患者,成功保住一命,但意識無法恢復。家屬想到萬一變成植物
人,患者痛苦,家屬看了更痛苦,還要長久負擔這巨額的醫療支出,不禁怪罪醫師為何要
救他,和先前拜託醫師「一定要救他」判若兩人。熊崽說:「拔管不是醫生決定,也不是
你們能決定」這到底是什麼意思呢?
劇組很厲害,只用這短短幾幕,就道盡了醫療工作者的冷暖,也突顯了多面向的真實議題
。生死不光是醫學問題,還是倫理和宗教問題,多年來爭論不休,各國法規也不同調,沒
有標準答案。醫療人員夾在其中,該如何自處呢?
1. 救活的定義,到底是什麼?只有心跳沒有意識算活著嗎?如果覺得可能不會恢復,可
以不救嗎?
2. 植物人可以予以拔管,撤除維生設施嗎?
3. 如何治療,當然該尊重病人本人的意願。但病人意識不清無法表達意願,家屬理論上
是最親的人,但真能完全代表本人的意願嗎?在危急的當下,慌亂中真能做出好的判斷嗎

4. 一旦有患者慢性病臥床,收入較低的家庭根本無力負擔,而這龐大支出就是壓垮一家
人經濟的最後一根稻草,但現有的社會福利制度,足夠提供他們救助嗎?
5. 這又會是患者本人希望的狀況嗎?亦或是既然治不好了,不如就這麼走了,至少保護
家人可以繼續正常的生活。
6. 絲毫不顧慮家屬處境,反正只照自己專業SOP依法救治,這樣真的會是對患者最好的醫
師嗎?
這些都沒有 100% 正確答案的,但想像一下,若永遠只能躺在床上不能動,甚至無意識,
卻一直被不同的醫療處置和急救方式反覆折磨,只為了延長心跳時間,這樣的活受罪,給
患者和家屬帶來莫大的痛苦,但患者本人卻沒有獲得好處,生活缺乏品質和尊嚴,已違反
了醫療原本的初衷。因此在合適的時候放手順其自然,可能對患者會是比較好的選擇。所
以目前的法規「安寧緩和條例」在「病患本人(曾預立同意書)」或「家屬」同意下,可有
條件允許經診斷為病況已不可逆轉,無法救治的末期患者(包含各種嚴重傷病,不限於癌
症),不給予心肺復甦術(CPR)急救,甚至可撤除維生設備。其精神是希望減輕患者痛苦使
其善終,而非罔顧患者痛苦,只是用盡各種急救手段延長時間。
本例中,患者生前,以及家屬都未簽署不急救的同意書(簡稱 DNR, do not resuscitate)
,所以即使倫理上有討論空間,醫師畢竟不能違法,只能走原本 SOP 處理,所以熊崽才
說:「拔管不是醫師可以決定」但是假設此名患者是不可治癒,且家屬願意簽署DNR,他
依法是可以撤除維生設施的,並非如熊崽說「家屬不能決定」。不過患者才剛經過急救病
況尚未穩定,但也沒到確定腦死,或是一定不會改善的狀況,所以做更多後續觀察,再來
下判斷也是正確的,這時候直接診斷為不可治癒可能早了些,所以熊崽的堅持其實也沒有
錯。
撤除維生設施是個倫理問題,有些人認為這樣形同「殺人」,但也有人主張維生設施「違
反自然」,患者本來的自然病程就會死亡,撤除維生設施只是「不繼續違反自然」。端看
從怎樣的角度,並沒有絕對的對錯,所以身為醫療人員,每天面對這種問題,內心也是會
有掙扎的。
在醫院工作常可以看盡人生百態,有些家屬明知道患者沒救了,卻拒絕簽署 DNR 要求用
盡一切急救延長時間。原因無他,事發突然,太多遺產還來不及分配,或是需要繼續領「
退休俸」所以絕對不能死。無奈此種狀況下,法律上醫療決策預設的代理人是家屬,若家
屬罔顧患者的權益,醫師也只能依法處理了。而另外一些,則是家境窮困的患者,實在無
法負擔長期臥床的醫療,連住院費都繳不出了。如果經過救治可以恢復,那一家人咬咬牙
四處借錢也都得救他,但要是根本就不會好,後續的慢性照護費用可能會高到逼死全家人
,但目前社福也沒有完整的制度可以處理。不過,假設福利制度給予了完整的支援,導致
家屬負擔過輕,則可能會誘使人不考慮後果就輕易做出「通通都救」的決定,反正又不用
自己負擔,最終拖垮國家財政。所以不管怎麼做,其實也都是兩難!
非醫療的工作很少會碰觸到,但這些議題其實卻深切影響著你我。這短短的幾幕戲,帶出
了這複雜又龐大的議題,讓觀眾看戲之餘,可以好好去思考。
生死,不像電腦的 1 跟 0,從來都不是有心跳或沒心跳這麼簡單的事。
作者: esyathsherih (ya)   2017-10-02 23:58:00
推推
作者: PetiteCeline (Celine)   2017-10-03 09:27:00
推~
作者: AndreYangMan (oh no~)   2017-10-05 05:49:00
"這苦杏仁好吃得很啊..."得證:陳顯榮=安陵容(大誤XD
作者: l823qqqqqqqq (溺水a魚..)   2017-10-07 23:49:00
推~再次複習劇情,也瞭解醫生與家屬的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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