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ado816 (小小)
2025-12-16 15:12:15新聞來源:鏡報
新聞標題:不只高虹安判無罪 台南2議員「乾坤大挪移」助理費也閃過貪污罪
新聞內容:
新竹市長高虹安被控任職立委時詐領助理費案,台灣高等法院合議庭改以偽造文書判6月
徒刑。巧合的是,台南市議會近年也有2名議員有類似狀況。國民黨籍王家貞幫助欠卡債
助理、民進黨籍吳通龍幫助理籌餐費、繳勞健保,兩人作法類似「大水庫理論」,兩案法
官認同「未中飽私囊」,從貪污罪改為偽造文書論罪。
檢調近年積極查辦民代涉嫌詐領助理費,助理費使用規範是否修法,近來也成為立法院討
論重點。以六都之一的台南市來說,台南近年來有高達11名市議員被控詐領助理費,其中
6名民進黨籍、3名國民黨籍,2名無黨籍。這些案件最終結果以緩刑居多,但類似高虹安
案從貪污罪遭到調查,審判結果以偽造文書罪論述,則有人稱「俠女」的國民黨籍市議員
王家貞及民進黨籍市議員吳通龍。
市議員王家貞2022年被控為協助兩名積欠卡債而遭強制扣薪的助理,與服務處主任製作不
實的公費助理遴聘異動表等文書,將王姓等六名助理的薪資,從實領2萬多元浮報為4萬餘
元不等。待薪資款項撥入助理帳戶後,再由主任領出差額,重新分配給八名助理。檢方以
貪污治罪條例偵辦,認為此舉損害台南市議會公費助理補助費管理核銷的正確性。
民進黨台南市議員吳通龍則因服務處開銷大,議員薪資不敷使用,被控在聘僱助理時浮報
薪資,向議會申報每月薪水是4萬元,但實際給付給助理的金額卻只有3萬元,差額用作助
理健勞保、餐費、服務處支出等。檢方認為吳通龍構成貪污治罪條例的利用職務詐取財物
罪責。
王家貞、吳通龍兩起助理費官司,從貪污罪改為偽造文書罪的核心理由皆聚焦「缺乏不法
所有意圖」,也就是款項並非用於中飽私囊。王家貞案而言,浮報公費助理薪資是為了挪
用支付給私聘助理,或是協助面臨強制扣薪的助理進行薪資挪移,並未將款項挪為私吞或
中飽私囊,不符合《貪污治罪條例》。
吳通龍案的判決變更,則是最高法院的法律見解。最高法院指出,若助理補助費是流向與
議員職務有實質關聯的事項,而並非挪為私用,則不具備不法所有意圖,即不涉及貪污罪
。
吳案的更一審判決認定,被告挪用的補助費是用於助理的健保、勞保費用、餐費、飲料費
或服務處等支出,均與議員事務有關聯性。因此,法院認為吳通龍沒有不法私有意圖,將
貪污部分改為認定僅犯偽造文書罪。
新聞連結:https://www.mirrordaily.news/story/35183
作者:
rcat2010 (發呆中的喵)
2025-12-16 16:14:00貪污誰能比得過台南林小姐...到現在都沒事呢
作者: oue (竹子^___^) 2025-12-16 17:37:00
所以不管藍綠 支持貪汙的都該罵尤其公職與民代更要嚴格 有權者不該這種心態這次挺Bob 這種混帳事既然每個黨都想搞那就都抓出來罵 看誰敢繼續推
作者:
tinysun (飯和蛋的火焰之舞)
2025-12-16 18:54:00永康XD
作者:
njunju (妞妞)
2025-12-16 19:20:00很有趣 這報導林宜瑾1412萬的不提
作者:
njunju (妞妞)
2025-12-16 19:43:00林宜瑾從南縣議員、南市議員到南市立委 犯罪所得1400多萬但態度良好被檢方減刑 最該被拿來和高虹安11萬但態度不良好這案作判決差異比較她也是強 歷經第三者風波 弟弟耍特權風波 貪污風波都沒死
作者: kenclyde ( ) 2025-12-16 20:02:00
有前例所以高這樣判很正常啊,是在悲憤啥
作者:
hannash (hannash)
2025-12-16 20:44:00還有換票成功的邱莉莉也很棒 都支持憲哥!!
作者:
darkholy (keep silent)
2025-12-17 07:19:00林宜僅用人頭詐領,高虹安沒有用人頭,兩個本來就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