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表哥把砂糖倒入汽車引擎 表妹舔一下「是甜的」怒報案
〔記者王捷/台南報導〕常說台南連空氣都甜的,但養車可不能加糖。台南黃姓男子不滿
羅姓表妹與異性有來往,竟將砂糖倒入表妹的汽車引擎,導致整顆引擎充滿砂糖結晶,雖
然黃男辯稱喝醉了,以為砂糖是油精是替表妹保養車,但台南地院認定構成毀損罪,判處
拘役20日。
黃男與羅女為表兄妹,依家庭暴力防治法規定屬家庭成員,2023年6月傍晚,羅女發現汽
車無法發動,便在其住處前查看引擎,隨即請汽車保養廠人員到場協助。
羅女表示,技師打開引擎後發現內部有不明液體,她還舔了一下,味道是甜的,不久又在
住處垃圾桶內發現一袋空的砂糖包裝袋,她詢問黃男後,對方承認是他所為,於是報警處
理。
汽車修護廠提供兩份維修簽認單、四張引擎損壞照片及一張現場蒐證照片,證實砂糖已經
滲入引擎內部多個部件,要全數拆解清洗,並更換受損零件,構成嚴重毀損。
黃男在警詢及偵查中否認犯意,聲稱原打算添加油精協助保養,且案發當時喝醉,沒分清
楚,但法院認為砂糖與油精在外觀與性質上差異明顯,且油精應加入油箱,非倒入引擎,
其辯解悖離常理,不足採信。
法院認定黃男犯毀損罪,雖符合家庭暴力防治法第2條所稱的經濟侵害,但該法未設罰則
,仍應依刑法論處。法官綜合考量黃男與羅女間的親屬關係、學歷是國中肄業、過去有犯
罪紀錄、經濟狀況屬小康,以及其手段與後果,最終判處拘役20日,可以折算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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