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行人突衝出「反應時間僅1秒」 騎士挨罰

作者: NTUxTED (ted)   2025-06-05 08:38:28
看到標題分享最近剛被紅燈右轉違規機車撞上包包
剛好就發生在撞上行人車禍的隔幾天
以下是身上運動相機錄下當時被撞到包包的情況
https://youtu.be/JgOWfZx1MRY?feature=shared
包包前方放的手機被撞致碎裂(影片咖的撞擊聲
氣到不行去檢舉,以下是結果
處理結果: 不舉發:採證影(相)片行為態樣未符合違規構成要件(經審視台端檢附影像(照
片),依據交通部110.03.30.交路字第1090037825號函意旨,汽車在行人穿越道上以距離行
人行進方向一個車道寬(約
3公尺)以內及前懸已進入行人穿越道上為取締認定基準,該車輛距離行人無法客觀判斷一
個車道寬,爰不予舉發)
承辦單位: 永康分局交通組
連絡電話: (06)231-8871
連放身上這麼近的運動相機都無法被採信
5/26收到結果當下氣到立刻打電話去詢問,並且告知我有物品被毀損又該如何處理,電話那
頭的警員跟我要了聯絡電話,說之後會請承辦人員通知我,結果就是到了6/5仍然沒有任何
回應。
有人處理過類似情事可以分享該如何處理嗎,謝謝
當下已經確認行人號誌亮綠燈才走還是被撞,結果被擦撞方不被採信就算了,東西毀損也無
法處理。
作者: rcat2010 (發呆中的喵)   2025-06-05 08:53:00
有報案肇事逃逸嗎?
作者: NTUxTED (ted)   2025-06-05 08:55:00
當下只覺得他是不禮讓行人擦撞到包包應該沒事就沒立刻報警
作者: kaokain (高寶)   2025-06-05 09:09:00
報案,什麼承辦人聯繫都是敷衍了事
作者: iam0718 (999)   2025-06-05 09:12:00
前幾天高雄還屏東的檢舉不讓行人被駁回 因為沒入鏡 XD
作者: zirong (凜冬將至)   2025-06-05 09:22:00
不要用檢舉的,直接去報案吧!若警方不給報案三聯單的話,還可以再找記者上新聞
作者: csjh960023 (光之國的戰士)   2025-06-05 09:30:00
這樣還能事後去警局報案嗎?
作者: NTUxTED (ted)   2025-06-05 10:48:00
謝謝大家的回覆
作者: haywk (oao)   2025-06-05 12:21:00
毀損不罰過失犯先說明有時候我有時候說話比較直接,沒有不敬的意思。如果第一時間影片放到網路上然後新聞有炒起來,才有機會引起官方重視。再來探討警察為什麼不開單,因為你不是個咖,什麼樣態不明,無法證明距離隨他瞎掰,你也無可奈何。如果你是個咖,警察就去調路口監視器補強證據了。刑事毀損不罰過失犯,對方就不是故意撞你,所以只能走民事損害賠償。刑事報案警察是要受理但走到檢察官那一步也是不起訴,頂多就好警察會幫你問對方要不要賠你手機,少浪費雙方時間。
作者: NTUxTED (ted)   2025-06-05 12:40:00
我完全理解樓上意思
作者: tf010714 (美味蟹堡一份)   2025-06-05 13:20:00
永大路喔 那邊真的交通地獄中的第18層
作者: NTUxTED (ted)   2025-06-05 14:28:00
是阿,人行道每天都有汽車機車腳踏車衝上來,而且是整台衝上來沒在跟你客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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