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陷阱停車格?台南市區停車駕駛竟同時

作者: gearty (Gearty)   2025-03-06 19:13:47
陷阱停車格?台南市區停車駕駛竟同時收繳費單與罰單
聯合報
記者 袁志豪
徐姓男子開著休旅車到台南市東區鬧區,在東安路上找到一個停車格;因後方轎車尾端有
變電箱,為了方便後車離開,他停車時特別往前,前輪駛出停車格,卻被民眾檢舉違停。
他眼見同時收到計時繳費單與違停罰單,直呼非常傻眼,根本是陷阱車格,將會提出申訴

台南市東區東安路、東寧路口位處鬧區、交通繁忙,路邊停車格稀少,假日停車位更一位
難求;徐姓男子日前在228連假期間、本月1日晚間帶家人前往逛街、用餐,在東安路上順
利找到一個車位,原本以為十分幸運。
徐因考量現場路邊二個停車格,後方車輛尾端有變電箱,無法往後,擔心後車要開車時不
易離去,他將自己休旅車往前停,前輪已超出停車格,但車身跟後車輪都還在停車格內,
隨後跟家人離去。
徐返回後,不但收到停車計時繳費單,還因民眾檢舉,在1日晚間8時許被轄區第一分局莊
敬派出所逕行開出900元違規停車罰單;徐看到罰單,不服表示明明是停在停車格,且有
收到停車繳費單,為何還被開罰?
https://uc.udn.com.tw/photo/2025/03/06/realtime/31608243.jpg
徐還主張,實際測量發現,第一個車格長度僅4.23米,第二個車格長度4.43米,而一般中
型車輛車長就超過4.5米;正常車格依法規應達5米以上,該車格過小,加上電變箱阻礙,
導致車輛難以出入,或前懸容易超出。
徐認為,車格已經不符法規規定,他是想讓後方車輛有空間進出,才會把車稍微往前移,
沒想到卻被開紅線違停罰單;現場是鬧區,車位稀少,還有這種「陷阱車格」,他會申訴
要撤銷罰單。
警方說明,警方是舉發單位,交通事件裁決中心為裁決單位;分局會將檢舉資料、現場照
片、開罰內容移送交通事件裁決中心,民眾若不服舉發,可向裁決中心申訴,由裁決中心
裁決是否撤銷罰單。
https://udn.com/news/story/7326/8590410
作者: iamcnc   2025-03-06 19:19:00
這新聞怎麼漏了好多重點
作者: haley80208 (jjj)   2025-03-06 19:24:00
因為妓者跟阱茶很多都不知道法規細節
作者: nptrj   2025-03-06 19:33:00
四輪在線內也不行喔?喔 沒事 我好像被照片誤導
作者: zirong (凜冬將至)   2025-03-06 19:38:00
這篇記者在亂寫,原車主是四輪都在停車格內,是車頭超出停車格
作者: Sheng98 (賤狗的窩)   2025-03-06 19:45:00
事主那篇最新的推文有別家記者寫交通局會協助處理撤銷罰單, 然後這兩格停車格就併成一格了
作者: iamcnc   2025-03-06 20:30:00
警察不是跟他說有人舉報依法開罰他就只好合法的把車停好接著警察幫另一台車協調他移車 莊敬派出所不是台南有那麼多的圍停都是叭叭勸導 這一特例卻是依法辦理
作者: KarlMarx (抗議WTO無罪!立刻放人!)   2025-03-06 20:37:00
我猜是警察經過順手開單的啦,一般打110去檢舉都不太會到現場,就算到了也是打電話請車主移車而已。最好是這案接到通報迅速出警主動開單那麼積極....Y
作者: littmann (RR3)   2025-03-06 21:04:00
檢舉的也是很北爛
作者: njunju (妞妞)   2025-03-06 21:09:00
好像記者描述和原po那篇不一樣 原ppi那篇是前懸超出,不是前輪超出
作者: dotal (大頭)   2025-03-06 21:32:00
這跟虛線那個一樣 都是交通局亂搞線的鍋
作者: njunju (妞妞)   2025-03-06 22:18:00
所以Sheng98 你看是不是我完全猜中事情會怎麼發展XD 只會兩格變一格 不會移電箱 結果其實也不一定比較好" target="_blank" rel="noreferrer noopener nofollow">
也不排除這類停車格可能是當地停車短缺,想維持兩個停車格所以這種超短停車格才因此沒重劃 直到事件爆出發現有檢舉達人針對,才有壓力把它改掉剩一格12樓我住文化中心附近,這邊檢舉10分內就有警察來開單了拖吊場很近的都跑很快 所以文化中心附近汽車違停較少前懸超出就開單 其實也是要討論各情況有沒有爭議不過這跟警察沒關 是交通局要討論
作者: ACCORDK7 (我的生活我自己做主)   2025-03-06 22:35:00
市區超多這種白痴停車格,我的車長4米97 告訴我如何不超出停車格?低能台南市政府。我去外縣市格子不但比較長而且前後停車格之間還有間距
作者: hancash (Han)   2025-03-06 22:44:00
本以為留距離讓後車可以順利開出,沒想到事主好心被雷親,不知道是被檢舉還是被巡邏的開單。反正台南市的各警局的各員警標準極度不一致,忠義路的全家的對面有一個超窄的獨立車格,五門的Tiida停到極致了還是左側露出一些,位置又很接近路口,根本就不適合劃設車格,為什麼交通局不乾脆塗銷這個車格呢?是打算等立委或議員上台討論嗎?
作者: Sheng98 (賤狗的窩)   2025-03-06 22:53:00
這種兩格小的不硬停的話也只能停一台, 除非靠電箱那格有像 Smart 那種短軸距的車剛好能停進去, 不然也只有最前面那格能停, 那乾脆就縮成一格就好了全台關於交通的部分根本沒有一套標準, 一個縣市就一種標準, 十幾個縣市就有十幾個標準東安路從東寧路這邊進去往北快到東安路 48 巷的旁邊有一大片收費停車場, 但那收費價位還是花時間找路邊停車格算了 (如果只是養地做停車場, 一小時收 30+ 的還比路邊貴)
作者: ffaatt (不由分說)   2025-03-07 00:41:00
停車格可以檢舉 停紅線不能檢舉
作者: hancash (Han)   2025-03-07 01:10:00
46樓說的沒錯,連明顯的併排停車也被說成違規事實不明確
作者: bbbing (無)   2025-03-07 18:32:00
照片無法證明併排不是行駛中,連續照片無法證明車輛停止錄影低於三分鐘無效,多於三分鐘檔案太大不收
作者: SeTeVen   2025-03-08 11:00:00
不爽去停停車場,叫什麼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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