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ytkuang (阿光)
2025-02-16 10:11:54飄氣球質問黃偉哲 女童家長挨罰萬元
https://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250216000502-260107
中時新聞網2025年2月16日(洪榮志)
去年12月31日「台南好Young」跨年晚會舉行時,鄭姓男子到場施放綁有「黃偉哲性侵案
監視器交出來」布條的氣球,並徒手扔擲大量紙片表達訴求,被警方依社維法送辦。儘管
他強調憲法保障言論自由,但台南地院仍認定他藉端滋擾公共場所,裁罰1萬元,可上訴
。
鄭男從去年底指控就讀幼兒園的女兒遭不當管教及性侵,但教育局調查後強調並無此事,
鄭男仍持續在網路上以影片指教育局吃案,並涉嫌咆哮公務員,教育局除依法提告竊盜、
恐嚇、妨害公務等12項罪嫌,也協助被害同仁提告5項罪嫌。
另環保局認定,鄭男在跨年晚會扔紙片的行為已造成環境汙染,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
開罰6000元。
訊問時,鄭男坦承施放飛天氣球,並徒手扔擲大量紙片,但否認藉端滋擾公共場所;還辯
稱,2歲的女兒回家跟他說被園長性侵拍照,教育局長及市長都答應提供監視器畫面,但
從去年9月迄今,關鍵的監視器畫面教育局還是不願提供。
鄭男強調,發生這些事情,身為被害者家長已經傷心欲絕,卻還要受到政府壓迫,公部門
的司法追殺,警察單位的過度執法,身為一個小小的市民情何以堪,「我們只是表達我們
的訴求,這是憲法保障的言論自由」。
台南地院簡易庭認為,鄭男想取得幼兒園的監視器畫面,應該依循規定按程序申請調閱,
或依規定申訴、救濟,但他未循此一管道處理,卻在不特定多數人聚集的晚會活動公共場
所,施放有相關標語的氣球及白布條,並扔擲紙片,縱使為表達訴求,仍明顯逾越一般社
會大眾容許的合理範圍,已達藉端滋擾公共場所安寧秩序致難以維持的程度,依法裁罰1
萬元,可上訴。
作者:
RB1125 (RB)
2025-02-16 10:21:00這樣鬧才罰一萬喔
作者:
hancash (Han)
2025-02-16 10:33:00這種人根本就是故意來亂的,居然還有霉體妓者去採訪
作者:
forsakesheep (家裡蹲é¯å»¢è‚¥å®…)
2025-02-16 10:45:00這咖還在喔?
作者:
ludoren (地圖游擊手)
2025-02-16 11:07:00作者:
qq204 (好想放假...)
2025-02-16 12:52:00笑死 結果廟會都沒事
作者:
BMHSEA (Ciao)
2025-02-16 13:07:00這咖 面子放不下欸
作者:
njunju (妞妞)
2025-02-16 13:15:00不是網路公審大家就都要挺...
作者:
Guis (Water Water)
2025-02-16 13:27:00還在幻想喔…
作者:
haywk (oao)
2025-02-16 13:32:00言論自由有分顏色嗎?2023年黃市長新書發表會被(移除中正路行動聯盟)鬧場,也是被警方用社違法第68條第2項移送,法官認為應對言論自由盡可能給予最大程度的保障判裁定不罰。
作者:
ludoren (地圖游擊手)
2025-02-16 14:37:00作者: XD2009 (XD) 2025-02-16 15:13:00
原本想說怎麼處理這麼硬,原來是這咖,活該...
作者:
hltinokuo (甜甜-5樓/威秀影城1廳)
2025-02-16 16:37:00這咖現在很安靜了,如果他覺得法院吃案,他可以去地院鬧啊,笑他不敢
作者: PoloHuang (黃保羅) 2025-02-16 17:26:00
這家長…
這個人的小孩很雖小欸,沒學校敢收了這種家長哪個老師遇到那個衰,自己帶回去教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