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陳董不是我!」監察院打臉陳宗彥 揭8

作者: nightwing (內觀自心)   2024-03-20 05:04:37
「陳董不是我!」監察院打臉陳宗彥 揭8次性招待移南檢調查
發布時間:2024/3/19 15:57
記者陳弘志/台北報導
監委王美玉、林國明、蘇麗瓊今(19)日表示,前行政院發
言人陳宗彥於擔任台南市政府新聞處長及民政局長期間,在
102年協助酒店業者關切申請案,監察院要求台南市政府檢
討改進,另疑似「接受性招待」部分,移送台南地檢署併案
調查。
https://i01.ftnn.com.tw/a/24/078/24078155459679263058d4.jpg
監察院表示,前行政院發言人陳宗彥涉及接受業者8次性招
待。(圖/內政部)
監察院指出,根據台南地檢署偵辦酒店業者妨害風化案件的
監聽譯文、Line畫面截圖等卷證資料,顯示有許多代稱「陳
董」、「同學」、「老闆的朋友」的陳宗彥,疑似於101年
12月27日、102年4月30日、8月9日、10月31日、11月1日、
11月9日、11月21日、12月15日共計8次接受酒店業者性招待

另 Line 畫面截圖中,陳宗彥所詢問的「小芸」,也在酒店
會計記載的筆記本出現3次,顯示「小芸」當時確實在酒店
工作。
監察院表示,陳宗彥於接受詢問時,坦承截圖 Line 圖貼是
他本人,但否認他是「陳董」,經查監聽譯文及 Wechat 聊
天室等3人的102年12月12日翻拍畫面,「陳董」是任職於市
政府,且協助「縮短流程時間」者,所指顯然是當時擔任台
南市政府民政局長的陳宗彥,故他辯稱「陳董不是我」,尚
難採信。
至於陳宗彥主張監聽譯文內容是酒店業者間的,跟他沒關係
,監察院為取得與陳宗彥的直接證據,函請台南地檢署提供
陳宗彥本人案件的監聽譯文,地檢署函復因已重啟偵查,因
此無法提供,因此監察院把調查所得,移請台南地檢署併案
調查,以釐清案情。
監察院表示,陳宗彥向其他機關查詢與其職掌無關的事項,
被詢機關竟將內部會辦進度告知,陳宗彥再洩漏給請託業者
,已違反文書處理手冊第76點,台南市政府應檢討改進。
陳宗彥 發言人 性招待 行政院 監察院 酒店
FTNN新聞網
https://www.ftnn.com.tw/news/201279
作者: nightwing (內觀自心)   2024-03-20 05:09:00
南檢應該要出來說清楚 講明白
作者: weed222 (孤單不寂寞)   2024-03-20 08:03:00
還在演?監察院就沒通過阿幹
作者: oue (竹子^___^)   2024-03-20 08:56:00
推打臉 不過如原po所問 南檢到底抓了啥若無金流跟對價關係 這很難判罪如果業者申請合法 這要判罪反而奇怪吧但若是包庇通過非法 就真的該抓所以 看看檢警方面是否有罪行實證吧但 這色胚接受招待的次數也太多了點根本沒身為公職人員的意識 也是混帳一個
作者: darkholy (keep silent)   2024-03-20 09:17:00
業者沒事會讓你白嫖喔,對價關係一定有啦
作者: pippen2002 ((EJ1547))   2024-03-20 09:25:00
也不看監察院誰當家? 笑爛
作者: cyp001 (醫生叔叔)   2024-03-20 09:32:00
監察院覺得他有問題 但彈劾沒過 是不是哪裡怪怪的?
作者: truffaut (Bon Vivant)   2024-03-20 09:56:00
老闆太大動不了
作者: rsdy (rsdy)   2024-03-20 09:56:00
某監委的素行也不遑多讓,可以大談姐弟戀在車上激吻,自己遲到還可以叫已離站的自強號停車,厲害吧http://i.imgur.com/Z0m8Lsz.jpg
作者: oue (竹子^___^)   2024-03-20 10:17:00
就證據不足以彈劾吧 如果彈劾名目是貪污如果彈劾名目是色胚 應該就通過了 XD
作者: SilentBob (阿區~)   2024-03-20 10:18:00
好 顏色對了 你說不是就不是囉
作者: oue (竹子^___^)   2024-03-20 10:19:00
還有 人情關係未必有直接目的像很多企業不就到處給政治獻金如果這個案 申請並無不法呢看新聞 提到疑似關說 但沒提申請違法
作者: cyp001 (醫生叔叔)   2024-03-20 10:25:00
你這不是廢話 申請當然都合法 但是官員暗中幫忙就是違法
作者: oue (竹子^___^)   2024-03-20 10:26:00
如果是把不合格申請案施壓到合格那絕對該彈劾甚至該判刑 但若無呢
作者: cyp001 (醫生叔叔)   2024-03-20 10:27:00
內文有寫啦 "縮短通過時間" 早點通過早點賺錢
作者: oue (竹子^___^)   2024-03-20 10:28:00
詢問進度 是否算關說 有相關判例嗎協助縮短 如果是沒違法 也算嗎例如我申請 有時比較趕 也會打電話去問
作者: cyp001 (醫生叔叔)   2024-03-20 10:32:00
那你也會請不相關的官員去酒店"詢問"進度嗎?
作者: bbbing (無)   2024-03-20 10:36:00
信了,因為他愛台灣
作者: cyp001 (醫生叔叔)   2024-03-20 10:37:00
官員上酒店由業者付錢等於收受不當愧贈吧 這還不算貪污?
作者: oue (竹子^___^)   2024-03-20 10:38:00
親戚有啊 平常跟市長副秘書吃飯交關在台北 這很常見 也都知道分際哪些行為算合法 哪些踩線 都很清楚https://i.imgur.com/Map5xuy.jpg請看131條 行為需違背法令所以我才問 申請是否合法
作者: neo5277 (I am an agent of chaos)   2024-03-20 10:44:00
這樣還彈劾不成功 哇塞
作者: cyp001 (醫生叔叔)   2024-03-20 10:44:00
內文都說他是協助縮短流程 你還在糾結申請有沒有合法?
作者: oue (竹子^___^)   2024-03-20 10:45:00
其他幾條相關的 屬於公務員不當獲利的也都是在違背法規等條件
作者: neo5277 (I am an agent of chaos)   2024-03-20 10:45:00
看他有沒有簽 悉
作者: oue (竹子^___^)   2024-03-20 10:49:00
這就看檢方是否找到“違背法律”的證據你認為縮短時間就算違法但我認為要看縮短的方法 是怎麼做如果只是打個電話問 這個案件是否送件處理者因此優先處理被關注的申請這 算違了什麼法?擅自改順序罪?或許不公平 但 跟違背法規 程度是否相同?所以 監察院針對行政不當部分是有批判但二樓提到的彈劾未過 應該是指貪污部分而且也沒算結束 有提到南檢偵查中
作者: darkholy (keep silent)   2024-03-20 10:57:00
只要有允諾幫忙對價關係就成立了,不用扯那麼多
作者: cyp001 (醫生叔叔)   2024-03-20 11:00:00
非主管業務還答應幫忙 而且實際有受招待 這很明顯了吧?
作者: darkholy (keep silent)   2024-03-20 11:00:00
公務員收了賄賂幫業者大開方便之門,就是有罪了還在那邊扯收錢幫忙只要手段手段符合程序就沒事喔?公務員收錢辦事只要程序符合規定就沒事?他媽的天底下就沒有公務員貪污罪了啦
作者: oue (竹子^___^)   2024-03-20 11:14:00
法條要看啦 XD 不過 這習慣了一般人並不是用法學 而是用自己的常識所以 拿法條講法理 討論爭議點感覺常常逆風 畢竟 合常識的也沒啥討論性只是 算想推廣法學思路 例如此案監察院有針對前幾樓罵的部分提出檢討但彈劾貪污部分 以事證不足未通過文中也提到未結案 但從貪污治罪條例來看癥結點應該在違背部分 例如違背職務這部分就有提出糾舉 但違背法規部分看起來的確無成案事證其實這也牽涉到案外案 行政效率問題各部門處理業務 依行政法規 都有時效但 在時效範圍內 誰先誰後 處理時序變動是否能算違背法規?法理上個人認為不算公平性跟適法性 是不同層級的概念啊
作者: deolinwind (某F)   2024-03-20 11:31:00
畢竟自由心證優先度實務上比法條高啊,一般人看起來就是法官認定高於法條
作者: oue (竹子^___^)   2024-03-20 11:36:00
事實上 法官還是照法條判 才一堆被講恐龍
作者: starport (輕鬆看)   2024-03-20 11:37:00
監察院認證尚難採信 樂於收受性招待的淫蟲
作者: oue (竹子^___^)   2024-03-20 11:37:00
民眾常識若沒考量法理 有時落差的確很大「監委檢視台南市府處理該案的流程,發現曾多次函請業者補正,該案直至第4次函復才符合規定,難稱有施壓狀況」剛剛查 中國時報報導有提到這一段所以 正如我說的 申請案本身流程並無問題所以彈劾未過 在法理上不意外吧雖然他的確是貪便宜收招待的色胚但 此案是貪污瀆職 這部分事證的確不足吧上去監察院網站 還沒看到這一篇所以彈劾緣由 如果是依貪污 這結果不意外倒是看到另一個混帳陳凱凌局長這案就通過彈劾 所以 監察院還是有做事
作者: Dino14124 (鼠)   2024-03-20 12:16:00
不用跟o廢話啦,他就是跳來跳去全都是重複的循環廢話,每個討論串只要有他都是洗板的垃圾推文
作者: qq204 (好想放假...)   2024-03-20 12:48:00
又開演了
作者: kamener   2024-03-20 12:52:00
綠能又在那邊掰了
作者: darkholy (keep silent)   2024-03-20 12:56:00
想要幫民進黨講話又怕太明顯,看了就好笑
作者: oue (竹子^___^)   2024-03-20 13:17:00
笑死 兩個陳局長 一個過一個沒過喔要說黨包庇 另一個怎麼說不就證據量不同 不然咧尤其無罪的資料 是中國時報列的是想要講誰包庇?笑死人
作者: bbbing (無)   2024-03-20 13:40:00
台南版還是應該要服從多數民意啦
作者: oue (竹子^___^)   2024-03-20 13:47:00
所以才會說法理有時跟民眾常識有落差像彈劾 外行人可能以為有錯就通過但實際上是針對行政官員身份跟職責所以 重點會放在是否符合貪污瀆職
作者: suyisan (該怎辦呢..?)   2024-03-20 13:51:00
又見識到廢話連篇的某人了 自以為中立結果根本只是住中壢
作者: oue (竹子^___^)   2024-03-20 13:51:00
比較好奇問 那對通過陳局長彈劾案你要怎麼解讀呢 XD一個過 一個沒過 但都是台南的官員喔所以 不用刻意戴我帽子 理性討論就好吧別跟有政治立場的那些一樣彈劾有過裝死 彈劾沒過罵監察院沒用呵呵 果然 不敢針對這回應 沒理講不過咩不過也不意外 有立場 就雙標了嘛但也很明顯 連彈劾是啥都不清楚被媒體帶風向 也沒打算理解跟討論
作者: dd8818ois (披薩好吃)   2024-03-20 14:10:00
不給錢就不算嫖 ——九品芝麻官 豹子頭
作者: oue (竹子^___^)   2024-03-20 14:11:00
懶得吵政治類 單純講法理 類似的爭議
作者: suyisan (該怎辦呢..?)   2024-03-20 14:11:00
彈劾沒過的你要問一下垃圾民進黨那監察院的幾隻肥貓啊
作者: oue (竹子^___^)   2024-03-20 14:12:00
這個案 上面給了資料 就是申請案沒違法事證中國時報有列 有問題去怪他咩
作者: suyisan (該怎辦呢..?)   2024-03-20 14:13:00
上面有人說得好 不給錢就不算嫖嗎 綠能你不能囉
作者: oue (竹子^___^)   2024-03-20 14:13:00
還好檢查委員大部分懂法理不像某些講別人沒邏輯的自打臉者 XD
作者: oue (竹子^___^)   2024-03-20 14:17:00
問題在 你知道這個案其實早有判決嗎而且 原本提案的是三位監委喔結果自己跑一票 XDD最後是11比2 是否有一位看完證據改想法呢所以 找我麻煩沒用 現實上是連提案的自己都跑一票 難道要怪他投靠綠營?無下限跟羞恥心 XDDD 罵到自己人囉
作者: suyisan (該怎辦呢..?)   2024-03-20 14:32:00
笑死 監察院裡面一堆都綠營安插的 不去看反對的11票喔XD還在罵到自己人?他誰甘我屁事,明明就是官員接受性招待
作者: oue (竹子^___^)   2024-03-20 14:34:00
呵呵 果然不敢談跑票的跟你說彈劾是針對行政法 糾舉疏失所以依貪污罪去彈劾 不就是看是否違法
作者: suyisan (該怎辦呢..?)   2024-03-20 14:35:00
大家一看就知道監察院在演而已 剛好把只會假中立的護航仔照出來而已XD
作者: oue (竹子^___^)   2024-03-20 14:35:00
然後看看中國時報敘述 就是沒貪污事證
作者: suyisan (該怎辦呢..?)   2024-03-20 14:36:00
接受性招待還在那邊扯 只有你跟這些綠安插的肥貓監察委員
作者: oue (竹子^___^)   2024-03-20 14:36:00
所以原本覺得檢警處理貪污案不力而彈劾最後發現真的沒事證 投票還少了一票 XD
作者: suyisan (該怎辦呢..?)   2024-03-20 14:37:00
會覺得陳沒問題XD 跑票的一票是關鍵嗎?11票反對的你裝傻?
作者: oue (竹子^___^)   2024-03-20 14:37:00
順便講 幫忙呈現事證的中國時報社長就是三個彈劾提案者的王美玉喔所以 你覺得中國時報社長綠油油?XD
作者: suyisan (該怎辦呢..?)   2024-03-20 14:38:00
文內都說了 監察院認為有問題 然後彈劾沒過?笑死 演戲嘛
作者: oue (竹子^___^)   2024-03-20 14:38:00
至於色胚接受招待 這我從頭罵到尾喔
作者: oue (竹子^___^)   2024-03-20 14:39:00
薛丁格的監察院喔 滿足你想法就ok不合你想法就是在演 都你說就好
作者: suyisan (該怎辦呢..?)   2024-03-20 14:39:00
這篇主題在談陳宗彥耶 拿其他來比更好笑
作者: oue (竹子^___^)   2024-03-20 14:40:00
而且一直說我 難道換個人講彈劾票數就會改變嗎
作者: suyisan (該怎辦呢..?)   2024-03-20 14:40:00
笑死 你也是一副亂扯造謠帶風向而已 裝中立嘛所以不是早說監察院在演戲XD 就說你只會護航看不出重點
作者: oue (竹子^___^)   2024-03-20 14:42:00
為何另一個陳局長不演 這個要演?別再薛丁格了 講點理由嘛對自己有利的就支持 不利的就說人在演這種邏輯喔...呵呵我就說 關鍵在證據嘛 夠就彈劾啊不夠 就算不爽 人家投票也得講道理咩總不能如外行人所說 用演的 XD而且你根本沒注意到事由 是針對判決因為這個案 103年就結案了 當初判無罪所以 你可能從一開始就根本沒看我所說的我在討論貪污罪證不足 所以彈劾沒過但在58樓也提 還沒結束 南檢偵查中所以 從開始到現在都一樣 討論罪證的法理但在你這種有立場的人眼中 自以為護航但實際上 從跑票就能知道 監委其實算內行不是如你這樣外行判斷 是看法理事證的當然沒通過會不爽 出來喊話但就算如此 內文一樣講道理 說明清楚連理論上絕不可能挺綠的中國時報都寫清楚貪污不成立的原因
作者: suyisan (該怎辦呢..?)   2024-03-20 15:00:00
對自己有利的就支持 不就是你嘛XD其實你也不用打一堆廢話 畢竟擬就假中立而已別人都外行XD 我看這邊外行就只有你啊XD還在關鍵證據XD 大家都心知肚明現在監察院的立場偏頗就像睡菊自己查自己高雄氣爆案一樣啊 有關係就沒關係還有11票投反對的都是什麼顏色 帶綠鏡的某人看不出來也難怪 畢竟綠能你不能嘛
作者: forsakesheep (家裡蹲魯廢肥宅)   2024-03-20 15:05:00
有沒有聽過不違背職務收賄罪,誰跟你沒對價關係就不是貪污啊?
作者: darkholy (keep silent)   2024-03-20 15:08:00
樓上一句話打爆o的長篇大論XD
作者: oue (竹子^___^)   2024-03-20 15:12:00
所以我上頭早說 如果罪名是色色的早就彈劾成功 但並不是啊在最前面 18樓 XD.但 這次是討論貪污 要看貪污 如131條文就說你根本沒看我講啥 自以為
作者: forsakesheep (家裡蹲魯廢肥宅)   2024-03-20 15:18:00
你前面就在亂講,什麼申請合法那性招待就是人情,這實際上就是收賄啊,你以為違法申請然後關說到合法才是收賄嗎?
作者: oue (竹子^___^)   2024-03-20 15:19:00
收賄行為有其他罪名 不就上頭講的違反職務收賄 但跟貪污法規定義不同https://i.imgur.com/Map5xuy.jpg所以我才提 申請案是否合法一事
作者: forsakesheep (家裡蹲魯廢肥宅)   2024-03-20 15:47:00
https://i.imgur.com/tWYCATx.jpg 你自己看台南市政府的廉政宣導,不違法但是幫廠商加速通過,這就是收賄了,文中陳宗沿做的不就是這個如果你覺得他跑去關說非他主管的業務不叫違法,那同理林益世也沒貪污受賄囉?
作者: oue (竹子^___^)   2024-03-20 15:51:00
是啊 所以我只說根據此案 彈劾沒過換個彈劾罪名 有符合 就能通過啊關說是否違法 依法規條文來看在法學上目前並無這條罪名因為法理是要看是否有實質影響所以 得明訂在職責 對價等事證這一案看資料 並沒因此產生實質影響被退件重審四次才過 也無不法部分所以 缺乏對價性 連收賄都不好判
作者: cyp001 (醫生叔叔)   2024-03-20 18:28:00
酒也喝了 妓也嫖了 然後也有去施壓 這樣還不叫對價關係?看來你的常識真的和大家不同呢
作者: oue (竹子^___^)   2024-03-20 18:33:00
施壓結果 是送件四次沒變快 XD你的常識 法官大概不接受吧而且 連送件的三位監委 也跑掉一票 XD所以 這個案看起來目前在換方向處理不以原本的貪污送審 強化收受不當利益十幾年前的判決書 是無罪 所以才彈劾不過
作者: cyp001 (醫生叔叔)   2024-03-20 18:38:00
因為還有正常人知道壞事不能做啊 不是沒變快就叫沒做吧
作者: oue (竹子^___^)   2024-03-20 18:38:00
但若換方向到受招待敗壞風氣對公務員身份的彈劾或許就可成功
作者: cyp001 (醫生叔叔)   2024-03-20 18:39:00
沒關係 既然大家活在不同世界 沒有交集就沒什麼好談了
作者: oue (竹子^___^)   2024-03-20 18:39:00
我從一開始不就講 色色部分可成功彈劾但這次用貪污的話 當年判決就已經無罪硬要監委把無罪的案例判成有罪?那要有明確的新事證 但就是不足啊你自己沒看懂我在討論不足處根本無視我從一開始就認定他有罪的部分我連法規條文都列出來 說明那邊有問題
作者: likejerrydog (詹姆斯胖的)   2024-03-20 18:42:00
搞清楚彈劾流程,沒有什麼跑票的問題,那三位是提案委員,提案成立後開審查會是另外找13位監委當審查委員,2:11是這13位投出來的,之前新聞也有揭露誰投贊成反對,有仔細看一下就知道贊成反對的裡面就沒有這三位提案委員,別搞笑了
作者: oue (竹子^___^)   2024-03-20 18:42:00
怎麼變成護航?我又不是十幾年前的法官罪證不足判無罪 怪我喔 笑死我沒查到投票人員名單 所以還在想是誰跑原來是另外找啊 多謝指教 XD但 就是因為當年判無罪 監委又不是法盲當然在沒有新的違法事證條件 照原判論吧所以我前面也講過 判決不同一般人想法在法理上必須有明確條件下才能下判斷從一開始我不就在講最根本的問題就是申請案是否有不合法處如果內容 處理流程 都合法那在法理上來看 就難從這部分判有罪但若從色色部分去算 或許才有足夠拿另一個色胚陳局長來看 他就有明確事證經發局業務有對價關係 彈劾就通過了但是民政跟新聞局 又沒主動要求的事證所以 判貪污 事證不足 這類案以前也有收錢不辦事 反而沒罪 新聞不是還不少嗎但那種通常會變詐欺類的罪 又是另外的事了
作者: Jackal0326 (傑柯爾)   2024-03-20 18:55:00
無恥綠
作者: oue (竹子^___^)   2024-03-20 18:55:00
所以 真要說護航 我是就法理部分說明算是幫常被誤會的法律人士護航吧一堆外行人沒抓到判決重點 誤會看多了會覺得替他們抱屈 也希望透過討論 更多人能理解法律概念自己哪邊不清楚 也可以改正 像上頭感謝提供彈劾規定的那位 平常沒只接觸一般法務不過有點無奈 對於幾個雙標的無視我說他違法可彈劾的部分只針對我認為彈劾事證不足處 說我護航話都你說就好是嗎 =_=17 18樓 從超前面我就說了 裝沒看到斷章取義 這是網軍在幹的事吧
作者: suyisan (該怎辦呢..?)   2024-03-20 19:27:00
大家都吃晚餐了 有人還在廢話連篇XD這種活在自己世界的護航仔 活得挺可悲的
作者: oue (竹子^___^)   2024-03-20 19:28:00
講不贏就只會人身攻擊 網軍嗎 XD
作者: suyisan (該怎辦呢..?)   2024-03-20 19:29:00
你也知道你愛斷章取義啊XDD而且都沒發現你沒下限的點跟普通人果然差很多嗎XD
作者: oue (竹子^___^)   2024-03-20 19:29:00
算了 習慣了 反正也剛好學到不少也讓一些人的雙標現形 還算ok
作者: suyisan (該怎辦呢..?)   2024-03-20 19:30:00
笑死 廢話連篇的說別人講不贏人身攻擊?這種活在自己世界真的挺可悲的 都是別人問題XD
作者: oue (竹子^___^)   2024-03-20 19:30:00
你就算了 懶得理 我會想回應正常人
作者: suyisan (該怎辦呢..?)   2024-03-20 19:31:00
大家都看到你雙標現形啊XD整篇看下來自己還沒發現自己問題 還說懶得理 其實是大家都懶得理你這咖護航仔啊XD
作者: oue (竹子^___^)   2024-03-20 19:32:00
有啊 發現一些人畫靶 沒看到靶旁邊例如第18樓 我說的部分只看上一樓 就拼命抨擊這不是斷章取義是啥 眼睛業障重嗎 XD
作者: suyisan (該怎辦呢..?)   2024-03-20 19:33:00
呵欠 護航仔怎凹還是脫離不了愛護航綠綠的模樣啊
作者: oue (竹子^___^)   2024-03-20 19:34:00
我說彈劾他色色部分就能彈劾成功這句算護航啥呢 XD
作者: suyisan (該怎辦呢..?)   2024-03-20 19:34:00
不是已經講你就是廢話連篇啊XD 你在現實世界中是不是很愛自言自語碎碎念啊XD
作者: oue (竹子^___^)   2024-03-20 19:35:00
果然 不敢回應 只繼續攻擊 XDD你會怎麼回應 一猜就中回一下嘛 那句算護航啥呢 XDD
作者: suyisan (該怎辦呢..?)   2024-03-20 19:36:00
XD快笑死 你整篇歪理加上無下限護航 只拿一句話就想洗白?
作者: oue (竹子^___^)   2024-03-20 19:36:00
猜 要說我亂講之類 懶得理我
作者: oue (竹子^___^)   2024-03-20 19:37:00
唔 猜錯 但還是沒回應 跳題目了
作者: suyisan (該怎辦呢..?)   2024-03-20 19:37:00
還是你也是陳董不是我的網軍護航仔啊?笑死 自己整篇歪理還要別人針對你一句話解釋喔?
作者: oue (竹子^___^)   2024-03-20 19:38:00
你沒看到 前面有人提性招待是另一罪
作者: suyisan (該怎辦呢..?)   2024-03-20 19:38:00
說懶得理然後拼命回XD 然後沒想你這樣閒整天窩在文章前面
作者: oue (竹子^___^)   2024-03-20 19:39:00
不違背職務之行為交付賄賂罪
作者: suyisan (該怎辦呢..?)   2024-03-20 19:39:00
就說別人不敢回應XD 你的自我感覺良好程度跟民進黨很像
作者: suyisan (該怎辦呢..?)   2024-03-20 19:41:00
又像個老人一樣自言自語了
作者: oue (竹子^___^)   2024-03-20 19:41:00
所以 這彈劾在沒新事證改變判決下通不過彈劾 不是很正常嗎我拿的資料是出自中國時報你不會以為他們挺民進黨吧
作者: suyisan (該怎辦呢..?)   2024-03-20 19:42:00
你就繼續活在自己世界就好了咩 反正沒下限護航就是這種人快笑死 又在扯中國時報了
作者: oue (竹子^___^)   2024-03-20 19:43:00
不願面對這些事實 還敢找我嗆聲別搞笑好嗎 看看其他幾位 是拿法條來講你拿了啥資料來講?沒有 啥都沒
作者: suyisan (該怎辦呢..?)   2024-03-20 19:44:00
嗆聲?你這種咖哪需要嗆聲?你不就整天在用自己歪理解釋而已XD
作者: oue (竹子^___^)   2024-03-20 19:44:00
所以我才說懶得理你 沒用又不聽人話講不贏只會換話題 只會攻擊跟你談 只是變成降低談話邏輯標準 XD
作者: suyisan (該怎辦呢..?)   2024-03-20 19:45:00
如果歪理也叫拿資料喔 XD 自我感覺良好到這樣懶得理我又拼命回耶 笑死
作者: oue (竹子^___^)   2024-03-20 19:45:00
我拿實際上的法規 也是我的歪理原來我的歪理是法律等級啊 >\\\<
作者: oue (竹子^___^)   2024-03-20 19:46:00
你也太看得起我了 沒這麼厲害啦你只要有腦會google 就可以查到喔
作者: suyisan (該怎辦呢..?)   2024-03-20 19:46:00
笑死自己說自己是法律等級挖靠 教一下如何可以自我感覺良
作者: oue (竹子^___^)   2024-03-20 19:47:00
不然 怎麼還在把實際的法條當我的歪理 XD
作者: suyisan (該怎辦呢..?)   2024-03-20 19:47:00
對自我感覺良好到沒下限的的確對大家都很難啦
作者: oue (竹子^___^)   2024-03-20 19:48:00
以後如果看不懂 找不到出處 請說清楚原來講法條 還需要人贊同喔 XDD
作者: suyisan (該怎辦呢..?)   2024-03-20 19:49:00
其實我知道你不是不懂啦 只是為凹而凹
作者: oue (竹子^___^)   2024-03-20 19:49:00
好像有人贊同 罪證會因此變化你以為是按讚越多就越怎樣的帳號嗎
作者: oue (竹子^___^)   2024-03-20 19:50:00
就如我說的 貪污等罪名需要明確違法事證不因為讚或反讚數 改變其認定標準亂引用?你沒跟上討論嗎 不就有人提剛剛我說的另一個法條 符合我17樓所說你以為沒人回應 事實上就是有人懂知道我說的彈劾不過的貪污罪外有另一個比較可能通過的罪名所以 別只用自己眼光看吧 多看一點
作者: suyisan (該怎辦呢..?)   2024-03-20 19:53:00
你繼續自言自語 懶得回我的某O拼命回推文 這精神分裂的狀況感覺有點慘啊
作者: oue (竹子^___^)   2024-03-20 19:53:00
217樓 不過這法條還是得足夠事證就是但看這次監委打臉陳董 應該可滿足事證吧還有 看到你被我罵到無法回應感覺還不錯 XD 抱歉對你比較不客氣但 針對網軍 我本來就不太客氣唷
作者: suyisan (該怎辦呢..?)   2024-03-20 19:55:00
果然持續精神分裂中耶XD
作者: oue (竹子^___^)   2024-03-20 19:55:00
不然 回一下我17樓所說的吧
作者: oue (竹子^___^)   2024-03-20 19:56:00
相信你還是不會回應 再猜一次呵呵 這次猜對了 XDD
作者: suyisan (該怎辦呢..?)   2024-03-20 19:56:00
不是懶得回了 又拼命回耶XD太好笑了 廢話連篇的人還要特別針對你某樓講的話?
作者: oue (竹子^___^)   2024-03-20 19:57:00
你自己找人打臉 不出手不好意思咩而且 果然還是不敢回應 繼續顧左右而言他
作者: suyisan (該怎辦呢..?)   2024-03-20 19:57:00
真得好笑 結果看起來是你自己打你自己臉耶XD
作者: suyisan (該怎辦呢..?)   2024-03-20 19:58:00
顧左右言他不是你一向慣用手法嗎 不是你先講就贏唷XD
作者: oue (竹子^___^)   2024-03-20 19:58:00
繼續槓 就是不敢回我的問題
作者: oue (竹子^___^)   2024-03-20 20:03:00
不玩你了 但還是回歸主題 希望大家懂法規而且這類新聞也不少 控訴罪名錯誤判無罪所以 這次其實算老案重啟 但罪名無效貪污罪等在法理上其實很重因果關係如果找不到對價關係 罪名難成立所以這次申請案並沒被違法放縱缺了果 判無罪不意外 但若單純抓不當收受只要是不合法 應該就能以違法論處吧彈劾這點 大概就能通過簡言之 純抓色色 感覺才好判罪硬要找他違法幫了啥 頂多是行政疏失如新聞也說 有糾舉市政府這個部分啊 你有看原本新聞嗎 這不是我歪理喔 XD在第二篇第二段 雖彈劾因無事證沒過但疏失處一樣有進行糾舉 但只是純警告啊 忘了酸結尾:果然不敢回 XD
作者: suyisan (該怎辦呢..?)   2024-03-20 23:09:00
太好笑了 有人可以自high成這樣 果然是自我感覺超良好呢
作者: darkholy (keep silent)   2024-03-20 23:24:00
o某真的很閒誒,整天在這邊尋水田XD ,是沒有正職工作整天在這裡胡說八道嗎打了長篇大論胡說八道引用亂七八糟的東西在那邊搬弄是非
作者: weed222 (孤單不寂寞)   2024-03-21 00:32:00
看塔綠班哥布林在假中壢真的很好笑
作者: oue (竹子^___^)   2024-03-21 06:15:00
結果沒半個敢回我問題 我17樓所說如果彈劾色色部分就會過的部分XD我能理解啦 你們網軍目的 不就要把我洗綠所以 不敢面對我從一開始就認為有罪的事不過習慣了 又不是第一次遇到但我也蠻意外 一般人對各項罪名的定義還真的沒啥想弄懂的興趣 有點可惜像這案 跟以前看到幾個案例一樣屬於沒做事因此不算貪污的案例 XD在法理上 對價關係 或簡單點 因果關係如果招待是因 協助申請是果 此案就成立但現在少了後者 申請案並沒被幫助到所以因果關係不成立 其實應該蠻清楚吧不過 也是在討論過後才確認 原本只是猜想只想帶風向的 不能理解這種思辨的樂趣嗎 XD
作者: jrbobo (魯小花)   2024-03-21 07:57:00
都自己人 大家好來好去就好 畢竟情理法 情擺最前面都新潮流的要彈劾也難
作者: oue (竹子^___^)   2024-03-21 09:19:00
但是選前兩個月 才剛彈劾成功陳凱凌不過 他算新潮流的嗎 這我倒沒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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