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犬突衝出車庫咬傷鄰居 警送辦後法官這原因裁定不罰
https://udn.com/news/story/7320/7544601
2023-11-01 16:24 聯合報/ 記者 邵心杰 /台南即時報導
家住台南新市陳姓女子今年8月28日晚間6時騎腳踏車返家,行經鄰居住處時,車庫內狗狗
突然衝出,咬傷其右腿,致重心不隱摔傷,警方依涉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將陳姓飼主送辦
,法官認無證據認定飼主知悉且消極不予阻止,驅使或縱容動物嚇人行為,裁定飼主不罰
。
陳姓飼主表示,他平常都將狗狗養在家裡1樓車庫,有綁上狗鍊,不然怕大門打開狗狗會
跑出門外。他說,偶爾會把狗狗綁在家門口對面的花盆上,讓狗狗曬太陽,並在旁邊看管
。
他表示,案發當天,將狗狗養在車庫、沒有綁上狗鍊,有人從家裡開門出去,狗狗就順勢
往屋外衝;事後,他有跟對方表示會幫她負擔醫藥費。
陳女說,她幾乎每天散步都會經過該處,有時飼主會將狗狗綁在路邊的盆栽。當天晚上騎
腳踏車經過事發地點,狗狗突然從該住家門裡面衝出來,朝她的右腿咬下去,當下因為重
心不穩而摔車受傷。
她表示,當場有詢問飼主的孫女怎麼沒有把狗狗綁好,對方沒有回答她,就將狗狗帶入屋
內,之後隔壁鄰居有進入屋內,幫她找飼主出來並向她致歉。
新市簡易庭認為,本件是因偶然未圈繫狗狗,致狗狗突自住處車庫大門衝出,咬傷陳女,
並使陳女因遭受驚嚇、重心不穩而摔車受傷,但過程事發突然,於案發當下,飼主並未在
場,可認狗狗自屋內衝出及造成陳女驚嚇、受傷等節,均為飼主所不及知悉並及時阻止。
法官指出,未圈繫動物,讓動物在外自行行走或奔跑,未必然會發生驚嚇他人情狀,即未
圈繫動物而任由動物在外行走、奔跑,與驚嚇他人之間,並無相當因果關係,不能因動物
未圈繫而在外行走或奔跑,即可驟然認定該飼主有驅使或縱容動物嚇人行為。認本件與社
維法第70條第3款要件不符,裁定飼主不罰。
https://tinyurl.com/5c9dxcex
新市簡易庭認為,不能因動物未圈繫而在外行走或奔跑,即可驟然認定該飼主有驅使或縱
容動物嚇人行為。認本件與社維法第70條第3款要件不符,裁定飼主不罰。圖/本報資料
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