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交通局進一步公告遊動廣告車輛違規行為適用道交處罰條例 一

作者: jackloutter (WithoutReason)   2023-03-30 20:45:15
交通局進一步公告遊動廣告車輛違規行為適用道交處罰條例 一經查報當場開罰、拖吊
https://www.tainan.gov.tw/News_Content.aspx?n=13370&s=8229012
市府新聞
發稿單位:交通局
發稿時間:112年3月30日 16:08
為有效防止車輛利用車體違法變更做為廣告用途占用停車位,影響民眾使用停車格位的權
利,台南市政府交通局3月30日進一步公告轄內遊動廣告車輛在禁停路段的違停行為,將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1項第9款規定開罰並拖吊取締,讓執法第一線的人員面
對惡意挑戰公權力的行為時,展現更嚴厲的執法態度,不再受限於公示送達法定程序及時
限,可即時取締並拖吊,以在最短時間內移除違規車輛。
交通局局長王銘德表示,為有效管理違規廣告遊動車輛占用公告禁停路段停車格位的違規
行為,市府交通局、警察局、法制處、監理單位之前已多次召開會議研議,於今(112)
年1月將附加框架張貼廣告布條的車輛納入遊動廣告車輛範疇,並針對違規行為依法完成
公示送達法定程序後,執行強制移除拖吊處分。
局長王銘德表示,執法三個月以來,交通局、警察局發現該車主違規行為依舊,市府團隊
認定屬於同一違規行為,且情節惡劣重大,一經發現違規行為,雖已逐次縮短公示送達及
限期改善時間,但仍未能有效遏止車主違規行為。
為清楚展現市府不容公然挑戰公權力的決心,經市府相關單位再次開會研議,於今(30)日
進一步正式公告該類違規行為適用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1項第9款規定,如經查
獲除依法開罰600~1200元,並執行拖吊,讓執法單位接獲檢舉就能立即查報開罰拖吊移置
違規車輛,以達遏阻之效,維護市民停車權益。
停車營運科科長陳英傑說,該類遊動廣告車輛自112年迄今共計執行5次拖吊(計12車次),
均為同一車主所為,且大多利用夜間停車格位空出趁機停放,甚至近期以附加鐵鍊及鎖頭
,並使用黏著劑破壞鎖頭結構,企圖干擾執法作業,顯無改善之意,呼籲車主該回歸正常
訴求管道,不要一再挑戰公權力,損害市民使用停車格位權利。
作者: flowerabby01 (羽羽)   2023-03-30 20:57:00
作者: nptrj   2023-03-30 21:11:00
選舉的時候大概裝沒法管
作者: lovecard (田野中的寧靜)   2023-03-31 07:48:00
11年只執行5次拖吊?這樣作為就不用宣示了
作者: fjuting (丁丁)   2023-03-31 09:14:00
選舉廣告車輛不要雙標喔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