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每天大家趕上班上學的早上,
幾乎每天都會遇到二名文賢國中的女學生併排騎車,
從中西區文和街、文賢路242巷一路併排騎到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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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和街很窄,來往車輛也不少,
她們併行幾乎把車道佔滿,
多輛機車為了越過她們險象環生,
經當面告誡依然故我,
通報學校,校方表示會依校規處置等等,
但一個禮拜過去,仍看到一樣的情景,
校方也沒有依約回覆後續,
很難不讓人感覺被敷衍了事
今日轉為詢問轄區派出所,
員警告知兩位學生並沒有違規,
她們只要不停在路中間造成防礙,
這樣騎是合法的,
我不能因為她們擋到我而去侵害她們的路權
原來只要不停下當路覇,在巷子裡我愛怎麼騎就怎麼騎,
今天才知道我們的交通法規有多“便民”!
請問各位,有什麼辦法可以解決這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