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小心] 小東路299巷(惡劣房東)

作者: callling (柳成汁)   2022-05-01 17:12:39
1.可以使用自己擬定的契約,但是不能違反應記載或不能記載的事項,
但如果直接違反契約的條文,房東會站不住腳
(雙方協議磋商同意的範圍還是有效的,除非明顯不利於消費者,可由消保會介入)
家電原則上由出租方負擔,但是雙方有議定的還是要以議定的內容為主
像我出租房子,我會盡量給保固長的電器(有問題去找原廠),過保的我也會約定一人負
責一半費用
完全由房東負責,有些人根本就不會愛惜電器,反正壞了房東會負責。
2.20公斤720元,16公斤498元。
說實在,如果碰到這樣的租客,要1元1元算到這麼精細
我會非常的頭大,一桶差幾十元,一年能用多少桶??
為了這個要換廠商、換桶子、換接頭。
如果是我,我會看你一年能用多少桶,價差我都給你,我還省事一點。
3.返還押金這部分,具體我也不清楚你們情況就不予評論
4.可以磁磚脫落、壁癌....應該是好幾十年的老房子了,
不知道是進去的屋況就不好,還是住了之後變差?
不過,看上去屋主只是不夠積極,也沒有完全不處理,
至於,壁癌或漏水的部分,我有一間房間是樓上漏下來,
到目前已經處理四個多月了,還沒完全處理好,要讓傳統水電抓漏
不想花大錢請大的廠商處理,是很大的工程
5.公共修繕的部分,原則上當然是房東出,除非你們有約定好
不過,後來你們也爭取到了你們的權益,房東肯出錢了!!
我想,房東的房租應該算不貴吧,才會計較這種幾百元的東西
這事情就是如此,你要跟房東算清楚,約滿了要簽約,他要漲房租是他的權益
要嬤就是退租,要嬤就是接受而已。
6.社會住宅的部分我就不清楚了,我一點也不想拿那一點補助,後續增加自己的麻煩
7.鄰居的問題,好像跟房東沒關係
有時候說別人是壞鄰居的同時,不知道你的鄰居是怎麼看待他的鄰居
8.看到這些爭吵的內容,我也不知道該怎麼說了
希望我不是這樣的房東,我也很怕我碰到這樣的房客
瓦斯桶的部分....檢驗費我也不知道該誰出錢??
不過400塊這種東西,我是不會去計較的,
除非是這個房客太計較,那我就會認真算清楚
整體看起來只能說這個房東不優質,
但也不算惡劣啊
作者: jameshcm (億載金城‧武)   2022-05-01 17:36:00
原PO感覺就99%會去申請租屋補助的人,大部分房東都會怕
作者: dotal (大頭)   2022-05-01 17:40:00
瓦斯桶別搞 房客要用自己去叫… 使用者付費
作者: jop25869123 (小賀)   2022-05-01 18:06:00
其實我覺得租客這麼計較 那房東也真的挺難做人 互相一點還比較好
作者: OnAero (人生何處不嗆嗆)   2022-05-01 18:30:00
現在惡劣的標準很寬鬆呀
作者: qq204 (好想放假...)   2022-05-01 18:48:00
老實說看完後我只能說根本是房東不想續租給他,毛一堆
作者: w790818 (科怪)   2022-05-01 19:13:00
結果兩篇的留言完全不一樣
作者: Number9527 (謝謝您)   2022-05-01 19:13:00
真的 瓦斯桶的部分 超搞笑的。。。
作者: myyang0001   2022-05-01 19:23:00
看完只覺得兩方都有些毛多的狀況,碰到一起就...
作者: lianu (讀書VS工作)   2022-05-01 19:52:00
漏水處理真的很麻煩,即使不是租屋,也是要花時間處理。
作者: GuavaHsu (GuavaHsu)   2022-05-01 19:59:00
我也覺得房東愛計較,但不算惡劣,遇過更小氣的。瓦斯桶那裡看來只是因為當初溝通不良,但房東後來完全不想溝通就很不好。
作者: cynthiachen (cyn)   2022-05-01 22:16:00
房屋修繕部分跟不想繳公共費用這兩點很爛吧
作者: Antihsieh (Han)   2022-05-01 22:33:00
笑死,惡房東還有人要護航 XD
作者: paul10623   2022-05-01 22:45:00
同意樓上,我覺得溝通問題,當然能溝通最好,但是如果對方有說明,明明自己誤解,卻又拒絕溝通,動不動就要上法院,那真的很不ok
作者: j020322002 (hua)   2022-05-01 23:44:00
其實我覺得租客住在裡面,不會找自己麻煩,因為壞了家電,無法用的是租客不會是房東,我是不會想要這樣而選擇對自己方便,也省錢的方式,是每個人的價值觀,我覺得需要尊重屋況不好,如果仔細看對話內容,應該不難發現是住進去後,床上掉落白漆才發現的確實是爭取到我們的權益,但在討論續約的同時,一樣喪失了權益,確實就要嘛接受,要嘛不接受,而我選擇不接受了鄰居問題,應該不難發現,其實房東也覺得二樓龜毛,所以應該不是個人問題唷最後我很同意你的看法,正因為房東該付的責任不願意付,那400元才需要算清楚
作者: Alisonin (心平氣和)   2022-05-02 10:18:00
原來處理不積極但遇事走法院也不算壞
作者: Antihsieh (Han)   2022-05-03 18: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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