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警察第一分局隊長黃智晟交通違規裁罰標

作者: lalalaa (沒說過)   2022-03-05 16:17:26
hi各位鄉親好
沒想到我還是又這麼氣不過上來回自己文了
上篇文黃隊長的同事來護航也沒見他這兩年反省過自己惡行
兩年來遇到闖紅燈或兩線道不打方向燈大外切這種
我還是會浪費自己的時間剪輯影片又截圖檢舉
只是黃智晟隊長依然是會找盡各種荒誕理由駁回檢舉案
他就這麼二年來坐在他職務上也堅持當著台南惡劣交通的幫凶
這次狀況是崇明路整排車輛停在機慢車道上
偶有幾輛車擠不進機慢車道就直接停在外車道
無故於車道上停車適用的法條是這個
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之1第4項規定,
「非遇突發狀況,在行駛途中任意驟然減速、煞車或於車道中暫停。
汽車駕駛人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二萬四千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
我會動手要檢舉是因為這情況完全是那路段的常態
且從來不見任何警員出面處置
當下我前方的路人和我一樣無奈的只能直接走在車道上
然後他被要閃車輛而亂竄的機車差點撞上...
我在後方看的一肚子火立刻就拿起手機錄影了
檢舉信中上傳影片在此 https://streamable.com/uwwdyj
除了機慢車道和外車道停放車輛外
還有雙黃線迴轉的車呢~
我檢舉了影片中五輛車上傳了五封檢舉信 花了我一個小時有吧
黃智晟隊長五封都用同一個理由駁回我的檢舉信
https://i.imgur.com/w481WXf.jpg
他說「究係臨停抑或停車狀態亦有疑義,違規事實之構成要件不明確」
欸我真的不理解黃隊長的思維耶
在車道上沒遇紅燈不繼續前進還有分臨停和停車?!
這兩個差別是什麼?! 然後黃隊長說的臨停和停車是准許發生在車道上的嘛!
法條中寫的車道中暫停和黃隊長的臨停或停車那裡不一樣???
哈各位鄉親
有這樣的人民保姆 大家自己上路多珍重
黃智晟隊長你領公帑這樣瀆職你知不知恥?!
※ 引述《lalalaa (沒說過)》之銘言:
: 誠心請教要如何才能有效率的得到警察局第一分局隊長黃智晟違規舉發成案回覆
: 因為上下班路線跨越三個行政區
: 其他兩個行政區上傳檢舉都能成案且回覆速度也比第一分局隊長黃智晟快
: 奈何中華東路延線會讓我氣到要花時間檢舉的次數遠高過於其他2個行政區(有到10:1喔)
: 可是第一分局隊長黃智晟一直用各種我無法理解的原因駁回我的檢舉案
: 請大家幫我檢討看看是那裡寫的不合第一分局隊長黃智晟的裁罰標準
: (下文謹附上傳檢舉照片部份,影片檔不想個資曝光就不傳了)
: https://i.imgur.com/mtGnu61.jpg
: AVV-0920佔用左轉專用車道再跨越雙白線變換車道
: 這台車在我前方開了大半裕農路,中途有100次機會可以切到外線等待直行
: 不過外線排隊的車龍比較長嘛
: 聰明的用路人就是知道怎麼投機取巧去插隊
: 第一分局隊長黃智晟以處理細則第12條第1項第14款為理由而不開罰
: 該款規定為「駕駛汽車因閃避突發之意外狀況,致違反本條例規定。」
: 哈囉???我真的開眼界
: 當下沒有施工沒有車禍沒有救護車消防車沒有任何意外!只有AVV-0920的違規事實!
: 黃隊長回覆全文:
: 有關您反映事項,警察局非常重視,經交由第一分局處理,其處理結果如下:
: 一、檢視您提供之資料,該車係為閃避左轉彎車輛,依據違反道路交通事件統一裁罰基準
: 及處理細則第12條第1項第14款規定,未嚴重危害交通安全、秩序,且情節輕微,以不舉
: 發為宜。另有關檢舉交通違規法令依據及應注意事項請參閱臺南市政府警察局首長交通檢
: 舉信箱網頁。
: 二、您對本案處理結果還有任何疑問,可與第一分局承辦人(隊長黃智晟)聯繫,電子信箱
: :[email protected],電話:(06)6322210轉6116或(06)6322140轉6116,
: 將會詳細為您說明。
: 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一分局 敬啟
: https://i.imgur.com/b5OmSjE.jpg
: BAX-2289從路邊龜速三寶橫切(跨越機車道、外線、內線)到路口中央等待左轉
: 因為當下左轉專用道有多輛車等待左轉中
: 所以 BAX-2289這台三寶從內線龜速滑行至路口中央等待左轉
: 也就害後車的我緊急煞車閃避 BAX-2289
: 我上傳檢舉用的是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0條2項3款規定,不遵守道路交通標誌、
: 標線、號誌之指示。
: 因為 BAX-2289從內線直行專用車道他就是只能直行啊
: 但他卻左切擠到左轉車前面,方向也變逆向
: 第一分局隊長黃智晟以無法清楚辨識、擷取該車後續行向為由不予開罰
: 哈哈哈,黃隊長的意思我一定要拍到BAX-2289左轉進入崇善路他才要開單啦
: 我都作球給黃隊長說要用處罰條例第60條2項3款規定,不遵守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
: 之指示開罰了
: 但沒辦法,裝睡的隊長我叫不醒….
: 黃隊長回覆全文:
: 有關您反映事項,警察局非常重視,經交由第一分局處理,其處理結果如下:
: 一、檢視您提供之資料,無法清楚辨識、擷取該車後續行向,違規事實之構成要件不明確
: ,逕行舉發恐有爭議,依據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23條規定辦
: 理。另有關檢舉交通違規法令依據及應注意事項請參閱臺南市政府警察局首長交通檢舉信
: 箱網頁。
: 二、您對本案處理結果還有任何疑問,可與第一分局承辦人(隊長黃智晟)聯繫,電子信箱
: :[email protected],電話:(06)6322210轉6116或(06)6322140轉6116,
: 將會詳細為您說明。
: 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一分局 敬啟
: https://i.imgur.com/jSgHh5s.jpg
: AKE-3968闖紅燈
: (我很上道的,我前方那台黑車的情況我是不會檢舉的)
: 超簡單的違規檢舉都不用思考或為難的情況了吧
: 但第一分局隊長黃智晟創意100分
: 他回覆因車牌號碼無法清楚辨識故不舉發!!!
: 黃隊長回覆全文:
: 有關您反映事項,警察局非常重視,經交由第一分局處理,其處理結果如下:
: 一、檢視您提供之資料,無法清楚辨識、擷取該車駕駛人違規時之車牌號碼,違規事實之
: 構成要件不明確,逕行舉發恐有爭議,依據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
: 則第23條規定辦理。另有關檢舉交通違規法令依據及應注意事項請參閱臺南市政府警察局
: 首長交通檢舉信箱網頁。
: 二、您對本案處理結果還有任何疑問,可與第一分局承辦人(隊長黃智晟)聯繫,電子信箱
: :[email protected],電話:(06)6322210轉6116或(06)6322140轉6116,
: 將會詳細為您說明。 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一分局 敬啟
: 結論......
: 從爐渣市長到基層執法人員對於市民最基本的居住正義及生命財產安全都不放眼裡
: 公務人員對自己專業能力及職業操守把持的標準真的是連吐槽都不知從何講起
: 台南的交通亂象不用再期待有變好的一日
: ★以下為加強提醒請勿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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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哪裡&PO在台南板≠台南點)
作者: EFERO (神奇寶貝大師)   2022-03-05 16:33:00
往上申訴吧 不然你PO在這他也沒感覺
作者: idugl (大點)   2022-03-05 16:35:00
建議往上申訴,有些公僕就是欠電
作者: winnietears (winnie)   2022-03-05 16:38:00
你要不要下次車頭車尾都拍起來試試看
作者: rinatwo (無)   2022-03-05 16:38:00
如果是上層授意 你申訴到哪都一樣的...有試過整排違停 三小時打十通110 沒來半次 呵呵署長信箱 督察信箱 全部都跟你打官腔
作者: anils (anils)   2022-03-05 16:41:00
寄給市長?不然就是準備選市長的那位。通常鬧大一點才有回應
作者: hsx1002 (哈哈是我啦)   2022-03-05 16:41:00
台南鴿子就是個笑話
作者: godhippo (不屬於我的溫柔)   2022-03-05 16:44:00
建議你檢舉機車,高機率會開單
作者: lucky123820 (ZX)   2022-03-05 16:47:00
抱歉了 違規您容忍
作者: XD2009 (XD)   2022-03-05 16:48:00
我猜他要吃定你沒錄滿三分鐘,台南……
作者: jameshcm (億載金城‧武)   2022-03-05 16:49:00
棒賽有種策略是故意觸身保送強打者;開車的你可以學一下紅線一秒都不能停,為什麼要錄三分鐘?難怪很多改畫黃線
作者: lucky123820 (ZX)   2022-03-05 16:50:00
辛苦了 補推回來
作者: stolencake   2022-03-05 17:02:00
垃圾交通垃圾幫兇
作者: victorlove (.)   2022-03-05 17:02:00
感謝你為台南交通的付出台南交通現況數十年來就是這樣 絕望了到現在我只會大聲提醒駕駛不要亂停車但也沒個屁用 對方總是不然你怎樣的態度
作者: bennybennyb (隊長痘)   2022-03-05 17:06:00
黃兄檢舉界聞風喪膽,交通亂不意外
作者: victorlove (.)   2022-03-05 17:06:00
守法的像個白癡 違規得利的不會受罰 政府不重視你的自身安全和權益
作者: truffaut (Bon Vivant)   2022-03-05 17:09:00
最廢本島
作者: XD2009 (XD)   2022-03-05 17:18:00
@jameshcm 等紅燈就會停在紅線上了 所以我看台南警察用這個理由在閃
作者: hsx1002 (哈哈是我啦)   2022-03-05 17:24:00
補推 辛苦原po
作者: jackloutter (WithoutReason)   2022-03-05 17:25:00
上篇推文不是有人建議你上傳YT,有網路聲浪就有用
作者: psycheblast (psycheblast)   2022-03-05 18:10:00
他很有名 ha ha
作者: frank2281 (我現在不在喔!!!!!)   2022-03-05 18:31:00
往內政部去投訴吧
作者: RC8377 (Chlomo)   2022-03-05 18:46:00
之前檢舉送件好像也是他沒讓我審過
作者: j6ru04jo3 (ㄆㄆ~)   2022-03-05 18:47:00
之前一路寫信到行政院,也是層層分到第一分局去回而已。只能說反正是死忠的,怎麼搞都沒關係
作者: andy0224   2022-03-05 18:49:00
這位黃姓警員一點都不意外
作者: LeeFrank (小肉丸★)   2022-03-05 19:22:00
法條就寫行駛途中... 影片最開始他就停在那邊了 法條弄錯他當然不理你
作者: KarlMarx (抗議WTO無罪!立刻放人!)   2022-03-05 19:26:00
這個叫違停....你檢舉錯誤法條當然不會成立....。不過這要檢舉違停黃隊長可能也不會讓你成立啦。
作者: Or3 (new life)   2022-03-05 19:40:00
難怪那附近交通這麼亂
作者: SeTeVen   2022-03-05 19:43:00
祝福所有助長違規的人渣賤種全家不得好死檢舉機車很簡單啦,誰叫你要檢舉大爺,台南警察就孬阿罵這麼多西瓜還不是裝死,平常派人在網路上各種看風向,就交通永遠擺爛,可憐反正你檢舉對法條,警察還是能夠吃掉啦嘻嘻
作者: bonechamber (cencen)   2022-03-05 19:54:00
謝謝大大為台南交通的付出
作者: steve10716 (言仔)   2022-03-05 19:54:00
依我的經驗,這個檢舉55條應該會成功吧
作者: L2e2o4 (屌新)   2022-03-05 20:02:00
這個真的是退件王東區只要有交通死傷意外絕對就是因為這位老兄的寬容
作者: EvilWind ( )   2022-03-05 20:13:00
這位就一堆違規案件都硬找莫名廢理由退件的,有名且長年的故意不作為
作者: Fracon (派大星粉絲俱樂部)   2022-03-05 20:44:00
謝謝你為交通安全盡心盡力!推個
作者: leonian (......)   2022-03-05 20:55:00
辛苦了。台南警察對違停護航的非常夠力https://i.imgur.com/lpdvQRV.jpg這台奧迪你檢舉會換來「那可能是私人土地」而且用google地圖看已經這樣停好幾年了後來氣不過直接打1999才說經確認非私人土地,我真的無言。之前打去督察室說警察來不作為還被一位黃姓員警嗆我不懂他們的作業流程。我真的對台南警察感到非常無言以對。
作者: MiRRorX (o(〒﹏〒)o)   2022-03-05 21:03:00
推你辛苦了,我是已經對台南交通不抱期待了XD
作者: d8109333 (等會兒)   2022-03-05 21:15:00
死忠的啦
作者: ACCORDK7 (我的生活我自己做主)   2022-03-05 21:21:00
作者: wennai (紋)   2022-03-05 21:27:00
辛苦了,謝謝你的付出
作者: shadowof (上帝派來的惡魔)   2022-03-05 21:34:00
看起來是違規停車,你的是突然停止表示是「行駛中」,自己搞錯法條不是跳便宜的吧?
作者: KarlMarx (抗議WTO無罪!立刻放人!)   2022-03-05 21:56:00
你先貼連結出來證明這種違停用43-1-4可以過件吧....。這種你用55或56舉發被打槍再來罵,你用43根本不對。
作者: L640304 (游擊手)   2022-03-05 22:06:00
建議你先弄清楚違規構成要件,法條不是讓你任意曲解的
作者: ihczfu   2022-03-05 22:11:00
你這真的算還好了 他退過一堆更扯的
作者: KarlMarx (抗議WTO無罪!立刻放人!)   2022-03-05 22:14:00
其他縣市和台南哪區可以這種違停用43條舉發的?你講一堆怎麼不舉例來看看?
作者: Tokoo3535   2022-03-05 22:19:00
辛苦所有見義勇為檢舉的人
作者: esspx (ESSPX)   2022-03-05 22:25:00
這種硬送43條警察還審核通過的話,那大概是法盲了
作者: l225 (叫我邏輯王)   2022-03-05 22:40:00
所以違停幹嘛不用55.56?我每次檢舉都過欸
作者: LeeFrank (小肉丸★)   2022-03-05 22:47:00
還在那邊扯天上掉下來 法條寫那麼清楚 你看不懂我也沒辦法
作者: siopp (人蔘阿~)   2022-03-05 22:57:00
哪個縣市這樣停你送43條能過的??
作者: lianlai (台中米其林)   2022-03-05 23:28:00
打電話找智晟聊聊
作者: k011511 (吉姆王)   2022-03-05 23:31:00
笑死
作者: xxaabby0224 (GGININDER)   2022-03-05 23:42:00
建議所有沒打方向燈都送件43-1-1以其他危險方式駕車罰2萬4千元,因為沒打方向燈超危險
作者: yessugitu (龜有原始人)   2022-03-06 01:03:00
聯絡記者也可以,台南的某些警察就是怕被報我他媽每次經過同路段就看到一堆並排停車要切快車道,怕被檢舉禁行機慢車不切,又要停下來等後面車子過
作者: blueeyesman (新芽)   2022-03-06 01:23:00
搞錯法條+1
作者: tsui1206 (小白喵)   2022-03-06 01:42:00
構成要件少一個都不行,理由荒誕的是你自己。
作者: johnnyno (狗啦狗)   2022-03-06 02:34:00
第一分局真的是… 一天到晚只會找老百姓的麻煩
作者: nbhd0223 (永澤)   2022-03-06 06:14:00
原來這黃姓員警那麼有名,難怪之前我送的件沒一件過的!!
作者: sfarer (Oscarlu)   2022-03-06 07:03:00
東區的交通亂。路也爛。偏偏房價。。。
作者: mmmmpipi (河大麥造)   2022-03-06 12:15:00
幫推 真的不可忍
作者: oper2324 (帥牛)   2022-03-06 12:24:00
檢舉達人都社會底層喔 棒棒
作者: xSAUCEx (索思)   2022-03-06 18:45:00
風土民情不同 歡迎來到交通無秩序國度
作者: kevin20541 (謙)   2022-03-07 11:14:00
朝聖違規臨停送43的X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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