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話 你才是在講廢話 每當這類私人老建築去留問題永遠就是那套"私人財產 要拆要賣 個人自由 甘你何事"的說詞 正因為老百姓沒錢沒資源 才需要市府列為暫定/市定古蹟 來避免建築拆除/自焚的機率增加 看看這些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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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0rz.tw/CvqE4台南華麗老宅「五福商店」 確定保留不賣了
https://0rz.tw/Qo5UT台南府城有夠「古」! 271年古厝陳世興宅完成修復哪一個不是原先傳出要拆要賣的 但經由這樣列為古蹟的方式 以及市府補助修繕經費 最後得以保存下來也慶幸/感謝這些房產持有者/新買家 不是像你/推文的人一樣 看到自己的房子被列為古蹟 是先想到"阿不能賣個好價錢了" "古蹟賣門票要賣幾百年我才能賺回錢啊?"" 我買來卻不能拆掉蓋大樓?" 而是重新思考討論老建築的未來 做為公眾財 是否才是對自己 對家族 對社會大眾的最好結果 如果台南市民每一個人都跟你一樣 腦中唯一想的事就是能賣多少錢 對私人具有保存價值的建築毀滅殆盡也毫不在意 那台南不需要/也不夠格再稱為文化之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