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久沒吃宵夜了,這天路過林森路咕嚕叫吐司想起以前用熊貓叫過,印象中還可以,這天
人也很多,進室內的時候覺得裡面悶,想找個外面的位子坐,看到有一張雙人桌子上還沒
收拾就先坐下,點餐的時候本來要跟店員表示希望幫忙收拾桌面,但店員說目前有點忙,
需要等15分鐘,我想這樣忙碌的狀態也不好意思要求先幫忙收桌,便應聲說沒問題,就回
到座位等上菜的時候讓他們順手再收拾就好,沒想到接下來就發生這些不愉快的事件。
事件一:寧可幫新來的客人搬新桌子,也不願意幫我們收桌子。
這件事我原本不想多計較,畢竟生意好,新來的一桌也大概四五個人,相對我這桌只有兩
個人會比較想做那桌生意也是無可厚非,但就因為這件事大大影響了後續的事件。
事件二:吐司用拋的。
其實用拋的勉強能用實在太忙解釋,但我當下其實舉了手希望他們幫忙整理桌面,但服務
人員距離桌面還有一步的距離就將吐司放在桌面人就轉身離開,重點是吐司只用塑膠袋包
裝,開口的那一面也正好放在沒擦拭的桌子上(上面還有上一桌的飲料痕….)。
事件三:蛋餅盤子就跟上一桌客人的盤子靠在一起。
剛經歷完吐司事件後,才在想有盤子的蛋餅總可以衛生一點了吧,結果店員也是一個箭步
上前放蛋餅,蛋餅盤子因為力道太大隨著慣性就靠在上一桌盤子上(崩潰)
以上大概是這次不太推薦的原因,至於餐點秉持著不浪費的原則還是吃掉了,雖然心中還
是很有疙瘩;至於美味程度我這次就沒辦法評論,畢竟心有餘悸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