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三個月打工十天車禍離職求償萬元 老闆娘

作者: strellson (臺語是客家話)   2021-07-10 08:58:01
https://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3598602
三個月打工十天車禍離職求償萬元 老闆娘氣炸:再也不用法律系學生
110-07-10
〔記者王捷/臺南報導〕法律系曾姓女大生去年到飲料店打工十天,卻發生車禍骨折,過
了廿五天離職,她寄存證信函給老闆娘,自稱遭終止勞動契約,以店家未保勞保、要她賠
一百五十元營業短缺、養病損失,要求給付加班費、車禍後看精神科、骨科與眼科等費用
共一萬多元,老闆娘氣炸,稱曾女鑽法律漏洞,以後再也不用法律系學生。
據了解,曾女十一月上班一天、十二月上班四天、一月上班五天,她的時薪是一百六十元
,今年一月廿二日下午一時許發生車禍;警方指出,曾女發生車禍是因路邊的轎車起步轉
彎,不慎與直行騎車的曾女發生車禍,肇責是轎車居多,依當時的紀錄曾女沒有超速,時
速約三、四十公里。
醫院診斷,曾女有閉鎖性骨折,以石膏固定後在當日離院,飲料店老闆接到通知後,要她
專心養病,等傷勢好了後再來上班,但過了廿五天,她指控店家與她終止勞動契約,寄存
證信函給店家,依勞基法要求店家給她廿五天養病時的薪水近二千元。
曾女還另外提出六點要求,分別是店家扣了學習費一千元、當班時因為對帳短缺,店家沒
證據卻扣她一百五十元;在一月一日國定假日上班,應該給她加班費八百八十元,第四點
是因店家未給她勞保,因此三個月的勞退百分之六損失約一千多元,還有她去看骨科、精
神科等醫療費共二千多元,要求店家要給她一萬多元。
後來曾女向勞工局檢舉,老闆娘受訪時氣炸,指控曾女根本鑽法律漏洞,她的店不到五名
員工,沒有強制要保勞保,當曾女來應徵時也有告知她,而且一千元的學習金是當員工做
滿六個月就會退回,她接到勞工局調解通知很生氣,她詢問律師後,可以因曾女的無故離
職提出損害賠償,但為了避免這種糾紛未來她都替員工保勞保,但以後再也不會用法律系
的學生。
作者: r66 (府城彭于晏)   2021-07-10 09:38:00
一千學習金?我還以為是老闆要發的獎金,結果是
作者: sillymon (塑膠袋)   2021-07-10 09:44:00
應該是被搞的很不爽,找到機會搞回來吧= =
作者: essential015 (台南李敏鎬)   2021-07-10 09:45:00
學習金是三小?保證金就保證金國定假日不給加班費還敢大聲喔
作者: AntiCompete (PapaOfAntiComeprtitive)   2021-07-10 09:55:00
不是法律系的比較好騙啊學校根本不教這塊,導致一堆新鮮人被貫老闆凹
作者: cityman9999 (yu)   2021-07-10 10:10:00
慣老闆
作者: awdrg90194 (bebinca)   2021-07-10 10:25:00
哪間飲料店
作者: Cing1106 (Sun:))   2021-07-10 11:40:00
店家少給該給的有問題,不過連她自己車禍受傷的醫療費都要跟店家要是什麼邏輯...
作者: lun1110 (Lun)   2021-07-10 11:52:00
上班出車禍!?
作者: zxc9411 (zzz)   2021-07-10 12:16:00
上下班意外是公司負責啊
作者: jameshcm (億載金城‧武)   2021-07-10 12:26:00
上下班的事故勞保要負責,沒保就老闆自己糊牛屎
作者: unique951753 (Carol)   2021-07-10 17:26:00
店家先扣學生的錢,又不給加班費。活該後來被罰囉
作者: chickenchick (小雞)   2021-07-10 20:06:00
五人以下也要保就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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