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市攤販還有一個租金的負擔,認真算起來不比店面少到哪裡去,真要說就是少繳了點稅金
但是部分店面也沒什麼再繳就是了(笑)
然而每個月需要繳納的除了格子的租金外,還有管理費跟電費,現在沒出攤管理費跟電費基
本不用繳。
但是已經繳出去的一期的格子租金就跑不掉了。
一格1000來算,一週三天每天2格每個月2萬4的固定開銷在那邊。
有些攤販有擺2個夜市的這個數字再x2,每個月就帶4萬8了。
有些位置大點的,4格就再乘2上去。
著實是筆不小的負擔。
接下來又是颱風季,前幾年也有整個7,8月份都下雨都沒法擺的情況(租金照收)
不過換個角度想。
出攤了到底會不會比較好這很難說,沒出攤每個月賠4萬8,如果做吃的,請2個員工每天200
0薪水加上食材成本,電費(每盞燈每天xx元),生意差會不會賠的更多都還不好說。
攤商也在想到底出不出攤。
只能說,疫情下跟觀光,旅遊,休閒有關的行業都很艱難,選擇了這口飯,好壞都得自己承
擔。
p.s.我不是夜市系畢業。只是個爛在家裡的中年廢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