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國二女淪50歲大叔性奴! 母簽賣身契「18

作者: qq204 (好想放假...)   2021-06-22 17:29:43
國二女淪50歲大叔性奴! 母簽賣身契「18歲50萬聘金迎娶、提告賠500萬」
https://tw.appledaily.com/local/20210622/PPJEEBLN55BPZJT6DRA5NFIG24/
台南一名人母為了錢,竟然不顧癱瘓的丈夫勸阻,狠心將年僅14歲、正在就讀國二的女兒
出賣給50歲的釣蝦場莊姓主任當性奴,還簽下賣身契「同意女兒與莊OO為情侶,並同意有
性關係,女兒不得交其他男友,母女不得提告否則賠500萬」,並以「生活困難,向莊OO
借貸每月1萬元..」名義收錢,讓女兒被莊男性侵14次,法院日前依14個《兒童及少年性
剝削防制條例》,判莊男與母親各3年9月、3年1月,可上訴。
這起人倫悲劇緣於2018年間,少女母親因為認識在釣蝦場擔任主任的莊男,莊男得知少女
家境不好,於是向少女母親提議,讓少女跟他嘿咻,他可以幫少女買衣服、給予金援,還
可每月支付1萬元,少女母親見錢眼開,當場同意,2019年3月9日,依約帶著女兒到一間
超市外與莊男會合,不顧少女意願,簽下她的賣身契。
賣身契中約定,「立約人母親同意女兒與莊OO為男女朋友關係,並同意有性關係,女兒也
同意,交往期間女兒不得交其他男友,母女不得對莊OO提出任何官司告訴,若違反上述兩
項,母女共同負擔任何法律責任,無條件共同賠償莊OO500萬元」,還以「母親因生活困
難,向莊男借貸每月1萬元…」名義,向莊男收錢。
少女因此陷入人生中最悽慘的3個月,從2019年3月17日起至6月15日,小蘿莉被莊男帶到
同一家摩鐵性侵了14次,每次辦完事,莊男就會匯款2500元到小蘿莉的帳戶。
剛滿14歲、正值青春期的少女因此性情大變、日漸沉默,而癱瘓在家的父親得知妻子不顧
他勸阻,將女兒賣給莊男,決定大義滅親,幫女兒討公道,控告妻子及莊男共同違反《兒
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引誘少女為有對價之性交罪。
少女父親指控,莊男曾到家中說喜歡女兒,說要跟女兒交往,願意每月給女兒1萬元生活
費,幫女兒完成學業,等女兒18歲,會拿50萬元聘金迎娶,太太竟被莊男洗腦,經常幫莊
男遊說女兒,要她當莊男的女朋友,「我回絕不可能,莊OO幾歲,女兒才國二..」,少女
父親說,當時覺得莫名其妙,要太太不要再跟莊男聯絡,沒想到太太竟瞞著他做出這種有
悖倫常之事。
少女則指控,與莊男第一次見面時,莊男就告訴她,有問過律師是否可與未成年人結婚,
之後,莊男拿出2張紙,要她在上面簽名蓋章,說會帶她去買漂亮衣服,簽完後,莊男每
周六、日就開車載她到摩鐵,要她脫衣服,她當下想反抗卻沒力氣,只好照做,「他就抱
我、親我,然後就做愛…我覺得很噁心」。少女還說,莊男知道她家狀況,每次做愛後就
匯錢給她,媽媽也知道她與莊男做不該做的事。
少女說,曾告訴許姓好友自己的遭遇,也知道跟親密的人才會做愛,「這種事很害羞,我
根本不想跟任何人做愛,若沒錢或衣服,我不會跟莊OO去汽車旅館做愛」。
法院審理時,莊男雖坦承與這對母女簽下契約、同意書,並與少女到摩鐵嘿咻14次,但否
認引誘少女性交易,他辯稱是出於好心,幫助母女倆才簽約,而契約中約定「性交」及「
男女朋友」,是與少女有相當的感情,莊男還說,與母女倆談到契約內容時解釋很多遍,
少女也聽得懂,把「性關係」加在契約內容中是擔心被仙人跳,少女母親也知道他和女兒
之間有性關係。
少女母親出庭也坦承在女兒的賣身契上簽名,但否認引誘女兒與莊男性交易,她辯稱自己
有憂鬱症,簽約時沒看內容,只聽莊男說要幫助她們母女就簽了,而且對女兒管教採開放
態度,她也不知道女兒和莊男發生性關係,只知道兩人一起出門,她是到了女兒去嘉南療
養院說出實情,才知道女兒與莊男有性關係。
法官考量,少女母親與莊男簽約前,莊男屢次提出以每月1萬元代價,作為與少女交往、
迎娶的條件,且莊男是50歲中年男子,多次提出「以錢換愛」,少女母親竟不拒絕,還協
助莊男找丈夫商議,在丈夫拒絕後,自行帶女兒與莊男簽約,導致女兒被性侵14次,再加
上少女也說,「跟親密、相愛的人才會想做愛,若沒錢沒衣服,就不會跟莊男到摩鐵做愛
」,法官因此認定少女母親為了錢引誘女兒與莊男性交易。
法官痛批已50歲的莊男嚴重敗壞社會善良風俗,惡性重大,雖坦承部分犯行,卻仍一再辯
稱是基於幫助母女,且有意娶小蘿莉為妻,物化少女為買賣商品,考量莊男已賠償少女及
其癱父達成和解,依14個共同犯引誘少女為有對價之性交罪,判莊男3年9月,至於少女母
親為錢出賣女兒,法官考量她害女兒身心受創、但目前仍需照顧癱夫及婆婆,且有精神疾
病,則判3年1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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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奇哪一間釣蝦場... 有卦嗎?
作者: david0426 (Damn鄭哥)   2021-06-22 17:30:00
剛要貼
作者: w2776803 (台南假面騎士HUNGER)   2021-06-22 17:30:00
台南喔
作者: stupid52020 (不知者無罪)   2021-06-22 17:33:00
這種老母...
作者: furuuchitw (still standing)   2021-06-22 17:34:00
才3年?能把雞雞剁掉再放出來嗎
作者: dodothink (dodothink)   2021-06-22 17:34:00
弱勢家庭
作者: apple7433922 (業餘漂)   2021-06-22 17:38:00
幹有夠誇張
作者: yuhan1213 (yuhan)   2021-06-22 17:39:00
噁異男
作者: miwiua   2021-06-22 17:41:00
……扯
作者: sky6969 (CNBLUE的LOVE好聽^^OK了)   2021-06-22 17:43:00
還好還有個深明大義的好爸爸 可憐的女孩><
作者: minoru04 (華山派巴麻美)   2021-06-22 17:44:00
現在是80年代嗎
作者: victorfm (瀑 布 的 季 節)   2021-06-22 17:47:00
原來有和解,一開始想說判真輕
作者: eippuy (I can make it!)   2021-06-22 17:47:00
作者: sagittarious (laputa)   2021-06-22 17:52:00
才三年這麼輕,這心理創傷很難恢復耶。台灣民法和解後為何刑法也可以變輕?。。。
作者: windletterz (windletterzz)   2021-06-22 17:54:00
笑死,你簽的約根本無效這例真的難判的要死,法官辛苦了
作者: nightwing (內觀自心)   2021-06-22 18:06:00
這種契約本身就無法律效力了 但不知有無地下勢力
作者: horking (H.H)   2021-06-22 18:13:00
才三年 爽賺
作者: wennai (紋)   2021-06-22 18:27:00
垃圾渣女人,她不配「母親」兩字
作者: iam0718 (999)   2021-06-22 18:30:00
才三年
作者: promise2003 (煌小爵)   2021-06-22 18:31:00
好扯...Q Q
作者: kk032576 (阿獎)   2021-06-22 18:34:00
這種媽媽
作者: cherylsilent (驟雨)   2021-06-22 19:00:00
有夠噁心的媽媽
作者: jo3xup6 (jo3xup6)   2021-06-22 19:03:00
趕快脫離原生家庭
作者: ckgodboy (平常心)   2021-06-22 19:17:00
14次才判三年......
作者: robin6gg (robin6gg)   2021-06-22 19:23:00
現在的世界,已經不意外了按到讚,嘖
作者: vetsera (phoebe)   2021-06-22 19:52:00
唉...QQ
作者: magnumcxz (Magnumcxz)   2021-06-22 19:55:00
釣蝦場在佳里,佳里有幾個釣蝦場
作者: giya0825 (夢想*泡泡*)   2021-06-22 20:10:00
女生還未年成年耶……判這麼輕,有懲罰到嗎?
作者: chachayu (tama)   2021-06-22 20:14:00
真噁
作者: blow5566job (咬5566)   2021-06-22 20:21:00
人渣
作者: seisai (黑貓)   2021-06-22 20:41:00
才三年喔
作者: una2136 (愛讓寂寞像永恆)   2021-06-22 20:58:00
趕快脫離原生家庭+1
作者: viginia66   2021-06-22 20:58:00
渣女人不配為人母;可惡的大叔,應該直接閹掉
作者: ffaatt (不由分說)   2021-06-22 21:06:00
如果五百萬是給這女孩 夠她到成年了
作者: a52310 (阿布)   2021-06-22 21:37:00
三年只能倒讚
作者: Doralice   2021-06-22 21:57:00
影響一輩子的事法條輕得可怕法條應該從古早年代就一直沒修法了
作者: gucciogucci (劉瑪麗)   2021-06-22 22:21:00
人渣
作者: salvador1988 (Mr.Owl)   2021-06-22 22:21:00
鬼母
作者: eva19452002 (^^)   2021-06-22 22:23:00
少女的人生都被毀了
作者: k5a (莫問)   2021-06-22 22:44:00
這老猴竟真以為這種契約會有效 能當成免死金牌喔
作者: kasou1003 (takara)   2021-06-22 22:45:00
垃圾
作者: horking (H.H)   2021-06-22 23:11:00
辣個五百萬契約是 女方們賠男方
作者: kg1008 (七色災主)   2021-06-22 23:14:00
把色老頭丟下池裡當蝦釣起來
作者: mra2284 (mm)   2021-06-22 23:23:00
爛人 要錢沒錢就去_ 女兒還可能得到安置 噁心爛人 沒能力就不要生
作者: sagada7451 (sagada)   2021-06-23 00:06:00
這....台灣法律再不改越來越多這種事
作者: idlechild (潔白無瑕蘋果光)   2021-06-23 00:09:00
才判這樣? 難怪可以一直作怪
作者: dbdudsorj (..)   2021-06-23 00:17:00
人口買賣判三年??
作者: enzowalker (墨行者)   2021-06-23 00:22:00
幹!這麼愛錢不會自己去賣嗎?幹!
作者: ceciliar (西西莉亞賣幸福)   2021-06-23 00:45:00
……才3年?
作者: bianlee (神邏輯)   2021-06-23 01:34:00
才3年,與未成年少女性交不是公訴罪嗎
作者: skykeico (微笑面對每一天)   2021-06-23 02:34:00
乾 怎麼有這種垃圾母親
作者: joinptt (joinptt)   2021-06-23 06:24:00
這種北七老母不會自己去站壁賣喔?還簽女兒去給噁心台男幹,也不會看新聞參考一下
作者: taristocrat ( ><> ● <>< )   2021-06-23 09:13:00
原來鬼母不在新北且有意娶小蘿莉為妻 這記者還滿懂得 把法官話白話
作者: ula0806 (月)   2021-06-23 10:38:00
這媽媽真的有病
作者: ncattila (布拉奇傑)   2021-06-23 12:54:00
才三年??
作者: dalin930 (Mi)   2021-06-23 18:17:00
為什麼不是把自己賣掉,毀了別人的人生
作者: abcdaazs (purple)   2021-06-23 22:21:00
這媽媽真的誇張...
作者: book2381   2021-06-23 22:28:00
這法官?
作者: emptyzzz (問心無愧)   2021-06-24 00:34:00
不配為人母 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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