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來源:自由時報
記者署名:王捷
新聞標題:蘇大媽又來亂!檢方撤銷易科罰金 入監可能成真
新聞內文:
[記者王捷/台南報導]引起許多網友憤慨的「蘇大媽」蘇寶蘭,去年違反醫療法被判5
個月,她向南檢要求分期付款,但她持續濫訴、擾亂南檢秩序,南檢因此以刑法41條,撤
銷她易科罰金執行,蘇寶蘭這次可能真的要失去自由身入監服刑,目前她提出聲明異議,
南院正在審理。
蘇寶蘭屢次對民眾做出挑釁行為,趁民眾怒氣下爆粗口時提告,濫訴行為造成院檢負擔,
她通常會以提告為由,進入警察機關,在提告的過程如果警員不依她的意思製作筆錄,她
就對警員提告瀆職,在警所內咆哮、打電話到警政署檢舉,以一人之力癱瘓整個警所,也
曾創下一場筆錄做下來,所內所有警員都被她揚言提告的紀錄。
去年她在中西區一間診所,用同一招對待診所內的醫護人員,朝正在執行醫療業務的物理
治療師開啟閃光燈近距離拍攝並咆哮謾罵,她因此違反醫療法被逮捕,最後判處5個月徒
刑可易科罰金。
去年蘇寶蘭以經濟能力不佳要求分期付款,檢方開先例讓她分期付款,讓蘇大媽換得自由
身,但檢方與蘇約法三章,要求她要改正濫訴、擾亂公署的行為。不過蘇寶蘭在獲得分期
付款後,檢方陸續收到蘇婦的惡意提告,且又再次擾亂南檢的秩序,因此檢方撤銷蘇婦的
5個月的易科罰金。
律師洪銘憲指出,法院審判階段結束後,執行的權責又回到檢方管轄,依刑法41條規定,
若法院判處6月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可以易科罰金,但如果罰金難以讓受刑人矯正或維
持法秩序,檢方有權撤銷易科罰金,而受刑人如果認為不符可以依據刑事訴訟法484條,
向法院提出聲明異議。
南院指出,目前蘇婦提出聲明異議,南院正在審理中。
新聞連結:
https://news.ltn.com.tw/news/Tainan/breakingnews/3426840
蘇寶蘭在獲得分期付款後,檢方陸續收到蘇婦的惡意提告,
且又再次擾亂南檢的秩序,因此檢方撤銷蘇婦的5個月的易科罰金。
作者:
brella (府城嚴選臭懶趴)
2021-01-30 07:54:00夕賀
作者:
sbilor (Mr成)
2021-01-30 08:22:00好慘,年紀這麼大還要入監
作者:
brella (府城嚴選臭懶趴)
2021-01-30 09:24:00她精神方面沒問題還會到處引用法條勒
作者: YOLULIN1985 2021-01-30 09:33:00
提出異議中 把握時間繼續亂
作者:
ALEGG (吃我的波紋啦)
2021-01-30 09:55:00噁心
作者:
kilof (KiLoF)
2021-01-30 10:04:00笑死 昨天還大鬧閱卷室
她其實很猛,只是不知節制而已...否則月鬧個2-3場收個4-5萬應非難事
作者:
oa0416 (What The Hell)
2021-01-30 10:17:00政府認證精神無異常
畢竟不少人詞彙少遇事容易出口成髒,上次大天后宮外還遇到不理智的阿伯尻她一拳,要告真的很簡單但鬧鴿子就很白目,鬧他們沒錢賺的
作者:
oa0416 (What The Hell)
2021-01-30 10:30:00一人戰眾人,戰力驚人
作者:
DAEVA 2021-01-30 10:45:00台南看守所剉咧蛋
作者:
ludoren (地圖游擊手)
2021-01-30 11:29:00比較好奇她這麼做的背後原因為何?是對社會不滿還是想報仇?不然就算之後入獄後出來搞不好還是這樣繼續下去
作者:
DALUGI (大陸雞)
2021-01-30 11:34:00看守所跟受刑人表示:幹...
作者:
dlevel (府城ä¸è¥¿é‡Œèœ)
2021-01-30 11:38:00他兒女死光了嗎
作者:
viceten (我是空殼)
2021-01-30 12:57:00我還以為已經去關了,原來沒有
入獄繼續這樣下去 出來就再入獄而已 鬧鴿子傻了吧家人應該也在等他出事自己學乖吧 警察都不怕誰勸的了
作者: bbsoso2005 (BBSoSO) 2021-01-30 15:38:00
蘇ㄅ蘭
作者:
STARKUO (億載金城武)
2021-01-30 16:39:00進去如果還這樣應該會被打吧
作者:
mra2284 (mm)
2021-01-30 17:35:00他沒精神病 不要老是說他精神病 精神病患者都被他污名化了 他正常的很 他是故意激怒提告賺和解金的 精神正常但臉皮夠厚就可以 會這麼瘋猖狂也是台南警察被他吃死死 台北苗栗直接把他趕走 舊台南警察被他當手下在使喚一樣 有些警察明明也有兇他 最後還是不了了之 不知道是高層縱容還是怎樣 讓他越來越跋扈 變成市民要共同承擔
上司法院判決查她案件真的超精彩.....有人打她後被告判30日,結果她要告附民時打人者死亡看判決你真的會覺得台南一堆腦殘台男XDDDD蘇大媽真的靠和解金就能生活她無腦的點是鬧警察被告妨礙公務,做3-5單賠1單台男幹爆後照鏡,打她,罵她,不讓她離開XDDD,蘇大媽若有腦乾脆開課(如何(捍衛)權利),一次上10堂一期10000絕對爆滿,畢竟法律上做一單公然侮辱賺的不止1萬
作者: darvish072 2021-01-30 22:06:00
精神異常?拜託她大嬸腦袋可清楚的咧
作者:
revon (熊)
2021-01-31 08:51:00那是她的謀生手段,當然精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