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我在FB看到人家傳的,出處是台灣青年民主協會
台南市一名國小曾姓教師,對班上學生長期霸凌,有單親的弱勢學生回憶,老師以他沒有
完成作業當作處罰的理由,數次禁止他吃午餐,甚至連廁所都不讓他上。曾姓老師用各種
方式羞辱的班上學生,卻仍在學校長期任教,甚至至今仍在國小教低年級學生,讓學生與
家長忍無可忍,昨(23)天到市議會向黃偉哲市長陳情時,學生直言,「市長,希望傷害
到我這裡就好!」
曾是曾姓教師的學生,如今已畢業的小榮(化名)提到,自己因為來自單親家庭,高年級
時不知為何遭到老師處處刁難,老師甚至曾在班上,要求低收入戶的家庭站起來,在其他
同學們面前揭露他弱勢的身份,放任班上同學嘲笑。
不僅如此,曾老師更禁止小榮參加聯課活動,還對他說出「上課輔,是浪費國家資源」、
「你是學習障礙,需要別人這樣對待你嗎?」等極其羞辱的字句。
2017年9月起,老師不只一次處罰他午餐時間不准吃飯,要罰抄課文,直到午餐放到下午
三、四點,食材已經餿掉發出酸味,才強迫他吞下去,小榮吃到吐出來,曾姓老師再要求
他連同嘔吐物都要一起吃下肚。離譜情境不只發生在他身上,還有同學腸胃不好,吃飯比
較慢,竟然被架住身體,強灌食物。
小榮的母親一邊哭泣一邊回想,原本不知道孩子在學校的遭遇,因為看見家裡馬桶都是血
,才知道孩子因為壓力過大,已經血便嚴重,她當時嚇壞了,找其他家長討論,才知道其
他孩子也有相同經驗,自己的孩子也在學校受虐。
教育局長鄭新輝表示,2018年至2019年間,該名老師已經在學校調查時,被記申戒2次、
列考績乙等。事實上,小榮的家長多次求助未果,只好自力救濟,向曾老師提告求償,台
南地方法院認定,曾老師確實有延誤學生用餐,侵犯學生自由、學習權、人格發展權等情
事,並且情節重大,一審判決曾老師必須賠償10萬元精神撫慰金。
儘管情節嚴重,連任職的校長都直言曾姓老師「是任教40年來,看過最惡劣教師」,但從
學校到教育局,一直以來都無法好好處理,如今這名老師已經換到永康區另一所國小,繼
續在一年級的班級任教。
家長忍不住控訴,他們已經證明曾老師長期不適任,體制卻一直包庇。到底要多少孩子受
到傷害,才能讓這樣不適任的教師被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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