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旬嬤被暴打腿斷、跪地求饒!狂徒判不罰 南警無奈他爆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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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為人民保母,為了逮捕嫌犯,難免讓自己身陷危險,但這些都不算什麼,最終的結局若
是嫌犯獲判無罪,更讓人無力;去年3月,仁德區一名8旬余姓老婦,遭59歲伊男持鋁製報
夾暴打2分鐘,造成她頭破血流、腳骨斷裂,警方強勢逮人後,依殺人未遂、傷害罪嫌送
辦,但日前一審卻因伊男有精神障礙,判決不罰。對此,台南巡守大隊大隊長宋俊明感嘆
,「南警!您戮力守護這塊土地的人們,強勢逮捕嫌犯,如今,又能如何呢!」。
去年3月,8旬的余姓老婦,獨自坐在活動中心的椅子上休息,突然就出現了一名伊姓男子
,他從側門進入後,先是到飲水機喝水,隨後拿起鋁製報夾瘋狂地朝余婦猛打,余婦一度
想起身制止並離開,尹男卻不予理會並朝余婦後膝猛打,導致余婦當場腿軟跪下求饒,豈
料,伊男仍不罷休持續朝余婦背部、頭部狂踹,導致現場鮮血直流,警方獲報後趕到現場
,連用2次辣椒水,才將不斷反抗的伊男壓制在地,並將人帶回偵訊,訊後依殺人未遂、
傷害罪嫌送辦。
當時檢方提出聲押,伊男竟無保獲釋,讓里長、員警全傻眼,沒想到今年5月一審判決出
爐,台南地院審理後,認為伊男因為有精神障礙欠缺辨識行為違法能力,判決不罰,但須
受監護處分做精神治療2年。此結果不只重挫警方士氣,更讓台南巡守大隊大隊長宋俊明
感慨萬千,「真讓人內心感到非常憤怒、不平與焦慮!」。
宋俊明提出4點聲明,希望相關單位能夠重視,包括精神疾病已經成了嫌疑人護身符、南
警極力偵辦暴徒卻判免罰重挫警方士氣、精神疾病就醫的規範及家屬責任歸屬、精障經過
2年治療後是否恢復正常亦或只是顆未爆彈,最後呼籲,二審法官判決能夠還給被害人公
道,別讓人民對司法再次失去信心,同時也替南警的付出表達感謝,「南警的付出大家都
看得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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