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大樓管理員

作者: choab2002 (第十顆行星)   2020-08-08 20:03:27
我們社區自聘管理員,但該員已經屆滿70歲,死不退休,還一直挑撥住戶之間的感情,又
常常請假找人代班,最誇張是連主委改選都是由管理員私下指派,住戶有一派是挺管理員
,有一派是要他離職,請問各位,有沒有什麼辦法可以讓他離職換人?我住台南市立醫院
附近。
作者: slme (我想去海邊(男))   2020-08-08 20:07:00
可以查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作者: newlie83 (jacky)   2020-08-08 20:16:00
自聘有給退休金嗎??沒給的話 沒啥立場要人退休想請年輕的 就給退休金讓他走 就不會有人講話主委改選 依公寓大廈管理條列 有一定的程序 不可能指派如果 你說的指派情況確 你應該是蒐證提告如果你不想出頭 沒人出頭就沒法解決 這是老舊社區的通病公權力 也是需要在有人出頭的情況下才會介入因為 社區的事 只是私權糾紛 不可能期待公權力主動
作者: goodser456 (oris)   2020-08-08 21:08:00
自聘不是也是簽合約的嗎?約期滿不續簽不就好了
作者: TatsuyaShiba ( )   2020-08-08 21:56:00
覺得以後可以考慮請保全公司……
作者: brendag (曉楓)   2020-08-08 22:23:00
有給退休金嗎?
作者: b9721094 (走走看看)   2020-08-08 22:31:00
開區全會提案或是臨時動議更換管理員
作者: jamee (啊哈哈)   2020-08-08 22:48:00
滿65歲就不能當管理員了,去檢舉他,勞工局會來罰管委會,罰個幾次管委會就會請他走人了
作者: newlie83 (jacky)   2020-08-08 23:08:00
樓上 會請年長者當管理員 都是該社區不願照勞基法給薪資or事情太多請沒人 所以 給較低的薪資 就只能請到年長的檢舉來罰錢 是不可能的啦
作者: demon781202 (欸我想要出國)   2020-08-08 23:41:00
不是不可能,看你想不想檢舉而已
作者: njunju (妞妞)   2020-08-09 00:05:00
應該由住戶大會決議或遴選委員開會討論 不是由網友公審
作者: jamee (啊哈哈)   2020-08-09 07:04:00
雖說如此,但管委會就是違法了。而目前原po要的是把失職的管理員請走,管委會置之不理,,沒其他合法管道可行就是這樣最快了。
作者: newlie83 (jacky)   2020-08-09 08:39:00
違法? 不是原po說的算啦 我前面說過 要提告由法院判定啦另外 樓上 你知道他們社區有多少戶 每戶收多少管理費嗎?我前面也說過 社區不願出錢...但...其實有時也就是沒錢沒錢的原因很多的 一堆住戶都慣老闆心態 出香蕉想請獅子原po社區狀況怎麼樣 外人根本不知...胡亂檢舉 只是更亂如果真的就是缺少管理費...逼走了老管理員 只會增加困擾
作者: choab2002 (第十顆行星)   2020-08-09 10:08:00
我是原po,我說明一下,該員在本社區服務20年有了,前15年是委外的管理公司員工,之後因為經費的關係,所以我們不委外了,當時該員毛遂自薦願意繼續擔任,但沒有管理公司後,該員開始隻手遮天,仗著自己在社區服務很久,連我們要改選主委,同時表決換掉該員,該員都會利用自己的職務之便做票,或者造成人數不夠無法開會,改選後,他聯手主委不交接,同時他年事已高,一個禮拜常常只來2天其餘找人代班,也不讓住戶調閱監視器,甚至在上班的同時還幫住戶帶孫賺外快,很早前已經有住戶發現請他離開,那時還有管理公司,之後因為沒有適合的人選,且有些住戶想說他也較了解社區狀況所以才讓他回來,只是沒想到他的黑手已深入管委會,所以才想請問大家是不是有公權力或其他的方法可以讓他離開
作者: newlie83 (jacky)   2020-08-09 11:26:00
作票or不交接 都可以告...告了以後 新委員會就可以處理大樓要處理這個 就是區全會&委員會兩種方式如果委員會or區權會 的運作or成立有問題 就需要提告提告 可以附帶要求由里長or市政府派員辦理改選因為回到原始點 如1F說的 就是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辦理
作者: jamee (啊哈哈)   2020-08-09 23:04:00
這種死不退休的大多有問題..所以也不用太客氣, 加上管委會有放任的傾向, 所以不是只解決管理員而已.作票要查就查監視器, 不能不給調監視器. 以前有新聞是總幹事把對管委會不利的信件等偷出來有被告.其實大樓也不會因為管理員這一塊就多多少經費. 改成日班制就好. 管理員白天07-19就好, 晚上基本上也不會有包裹施工.以現行合法的來說, 一個日班薪水25K就可行了, 再給管理公司抽就38K左右, 大樓分攤下來也沒多少. 管理員的經費都是小問題, 有問題都是: 濫權, 歪曲事實, 和住戶勾結或衝突.另外, 更換管理員其實不用到區權會, 法律規定管委會決定就可以更換了. 目前來看就是管理員勾結主委才沒被換掉.
作者: newlie83 (jacky)   2020-08-10 08:55:00
管委會就是代表區全會行使管理 如果管委會不動 當然往上所以 就只能往區權會處理 區權會的決議 管委會必須執行所以 我才說 就只有管委會&區權會可以處理 其他只有提告現行日班薪資 要上07-19 25k是不夠的...因為你沒算休假一天12小時...要給10天假...這十天 還要一個班次另外 還有雇主負擔的勞健保 你都沒有算進去...管理員最大的就是人事成本 這是所有老舊社區無解的問題住戶沒有共識拿錢出來 就只能找不介意薪資的老人家補充一下...一天上12h...其實薪資 也有部分要算加班費照勞基法 超時的部分 就是要算加班1.33 金額是30,345元簡單的說 所有保全上240h薪資低於30,345元的 通通不合法保全公司的好處:人員由保全公司提供 並協辦委員會區權會一個人員38k...扣掉基本薪資+勞健保...沒賺個2-3k而已所有行政作業 保全公司必須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弄好大樓管理要能上軌道 請正派的保全公司也是必要的沒有人弄行政的資料 那來的簿冊供住戶閱覽?? 老保全沒法管委會是無給制的話 又只有老保全 難怪會有掛勾因為 可以想見 所有的委員會&區權會的過程 一定很隨便很多東西是要全面考量的 我前面說過 別想用香蕉請獅子
作者: jamee (啊哈哈)   2020-08-10 13:46:00
這大樓就是不合法,才只能用不合法的去算。合法有合法如你所言。如果當初要合法就不會用應該要退的老人家來做管理員要合法就是檢舉幾次後就會依法行事了。薪水的部份是我沒仔細去算,就大概2個人員輪班。做4休3兩人輪替,大概抓個數字。也感謝你提供詳的算法單人日哨我有聽過有一種排法是08到17,週休2日,月薪25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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